两岸关系的历史渊源

1.两岸关系的历史渊源

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早在东汉时期就与大陆有着频繁的经济联系。1624年,荷兰殖民者侵入台湾。1662年,郑成功驱逐侵略者,收复台湾。1894年,日本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翌年,中国战败,日本胁迫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割让台湾岛及附属岛屿给日本。从1895年日本占领台湾,一直到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台湾才回到祖国怀抱。

抗日战争胜利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派,置全国人民渴望和平、民主的愿望于不顾,悍然发动了全国规模的反人民的内战,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被迫进行了长达四年的解放战争。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蒋介石国民党败逃台湾。1950年,美国第七舰队封锁台湾海峡,阻碍中国的统一大业,造成了台湾海峡两岸隔绝的状态。在实现台湾与祖国大陆统一问题上,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政府根据当时的国内外局势特别是美国插手台湾问题、阻挠中国统一大业的形势,曾提出“武力解放台湾”的方针和政策。从1955年开始,根据形势的变化,开始考虑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可能性。1955年4月,周恩来在访问缅甸期间与吴努总理会谈时说,如果美军撤退,我们可能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如蒋介石接受,我们欢迎他派代表来北京谈判。同年5月,周恩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明确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公开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1956年11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讲,古人有言,不咎既往。台湾那里的人只要是站在爱国主义的立场,我们都要欢迎,为我们的共同目标奋斗。“国共已经合作了两次,我们还准备进行第三次合作。”同年10月,毛泽东进一步表示,如果台湾和平统一,一切可以照旧。1963年,周恩来将中国共产党对台政策归纳为“一纲四目”。“一纲”即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为台湾统一于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台湾的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台湾所有军政及经济建设一切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政府拨付;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俟条件成熟并尊重蒋的意见,协商决定后进行;双方互不派人做破坏对方团结之举。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人有关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张,成为“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思想来源和理论准备。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及实践,使海峡两岸关系有了重大进展。根据这一构想,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颁布了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在祖国大陆投资的法律文件,主动缓和海峡两岸军事对峙状态,停止对金门等岛屿的炮击,并把福建沿海一些前沿阵地、观察哨所开辟为旅游点。尽管台湾当局仍然顽固坚持“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三不”立场,但在台湾民众的强烈呼声下,也开始松动对两岸关系发展的限制。1987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台湾居民赴祖国大陆探亲,海峡两岸同胞近38年的隔绝状态终于被打破。1991年4月,台湾当局宣布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废止了“动员戡乱临时条款”,放弃了“反攻大陆”的提法。1993年4月,祖国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会长汪道涵和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会长辜振甫在新加坡举行“汪辜会谈”,取得了积极成果,产生了广泛影响。近20年来,两岸的人员往来逐步增加,经济、文化交流发展迅速。截至1998年底,来过祖国大陆的台湾居民已逾1300万人次,赴台的祖国大陆居民也达到24万人次,从1979年至1998年底两岸的贸易总额累计达到1369亿美元,两岸经济关系依存度逐步增强。两岸文化、体育、新闻、学术交流也逐步发展。这种不断加强的交流和合作,既促进了两岸经济文化的共同发展,也增强了彼此的了解,增进了共识,对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但是,也必须看到,在两岸关系发展的同时,台湾岛内的分裂倾向也在发展,同时外国反华势力也在进一步利用台湾问题对中国进行牵制与遏制。台湾当局在两岸关系上,提出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陆”、“中华民国在台湾”,台湾是一个与大陆“对等的政治实体”,要求大陆放弃使用武力,给台湾“国际生存空间”,阻挠两岸直接“三通”和政治谈判;在国际上竭力推行“务实外交”,企图形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和“台湾独立”的局面。一些外国反华势力也插手台湾,支持台湾当局和“台独”势力的分裂活动,企图使台湾问题国际化。这些都对两岸关系发展形成严重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