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这两条规定,概括了我国婚姻法的五项基本原则及其相应的禁止性规定。它是我国人民长期反封建斗争的革命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核心,是婚姻法的基本指导思想。(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