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结婚程序

第三节 结婚程序

结婚程序,是指婚姻成立的法定手续,又称婚姻的形式要件,是婚姻取得社会承认的方式。新《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就是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程序。(https://www.daowen.com)

1985年,民政部颁布了《婚姻登记办法》,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该办法有些方面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为了更好地对公民的婚姻进行管理,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于1994年2月1日,发布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这一条例的颁布,使婚姻管理工作及处理违法婚姻有法可依,并能有效地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条例共分6章34条,分别对婚姻管理的原则、机关、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关系证明、监督管理和附则作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