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的方针、任务
2026年03月08日
二、计划生育的方针、任务
为了贯彻《宪法》第25条的规定,除国家制定有关政策外,婚姻法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是在第2条把计划生育确定为一项基本原则;二是在第16条把计划生育规定为夫妻双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因为家庭是社会人口再生产的单位,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必须落实到每个家庭、每对夫妻。我国人口基数大,“七五”期间,我国人口正处于新的生育高峰阶段,为达到在本世纪内将人口控制在13亿左右,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确有实际困难的夫妻生第二个孩子;禁止超计划生育二胎和多胎,少数民族可适当放宽。具体可归纳为三点:
(一)推行和鼓励只生一胎
凡响应国家号召,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国家给予奖励;在某些农村地区,为了使独生子女家庭尽快富裕起来,国家还给予优惠。
(二)严格控制二胎(https://www.daowen.com)
对有特殊情况需要生育第二胎的,国家实行严格控制的政策,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能生育第二胎。
(三)杜绝和惩罚多胎
不合规定的二胎或多胎国家都予以禁止。违反者,都要受到惩罚,如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