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疏风丸(水蜜丸)

感冒疏风丸(水蜜丸)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感冒疏风丸

汉语拼音:Ganmao Shufeng Wan

【成  分】麻黄绒(炙)、苦杏仁、桂枝、白芍(酒炙)、紫苏叶、防风、桔梗、谷芽(炒)、甘草、大枣(去核)、生姜(捣碎)、独活。辅料为蜂蜜、药用炭。

【性  状】本品为黑色水蜜丸;味甜、苦、略麻涩。

【功能主治】辛温解表,宣肺和中。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咳嗽,头痛怕冷,鼻流清涕,骨节酸痛,四肢疲倦。

【规  格】每袋装6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袋(6克),一日2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以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汗出,口渴,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6.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复合膜。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三册WS3-B-2632-97。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885。

【来源出处】源于东汉末年张仲景《伤寒论》桂枝麻黄各半汤,为云南知名医师戴显臣家传验方。

【标准与生产沿革】感冒疏风丸(水蜜丸)是由其大蜜丸改剂型而制成。196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附录中药成方制剂通则,规定水蜜丸的质量标准。据1963年版《中国药典》,水蜜丸亦称“蜜水泛丸”,系将药物粉末用蜂蜜的水溶液借人工或机械操作泛制成的小球形丸剂,其崩解时间介于水丸和糊丸之间[2]

1989年6月,昆明中药厂根据患者需求试制出3个水蜜丸品种:藿香正气丸(水蜜丸)、参苏理肺丸(水蜜丸)、感冒苏风丸(水蜜丸),一起向昆明市卫生局申请修订原质量标准。因1974年版《云南省药品标准》缺乏感冒苏风丸(水蜜丸)的质量标准,因此,经过昆明市卫生局请示,云南省药检所复核后,1989年8月30日云南省卫生厅审核,颁发修订的感冒苏风丸质量标准。在一份标准文件内简要规定了大蜜丸和水蜜丸的性状、用法用量指标,列入《云南省药品标准》,标准代号为滇Q/WS 485—1989,作为生产依据。

换发药品批准文后,云南省卫生厅批准昆明中药厂生产感冒苏风丸的大蜜丸与水蜜丸,批准文号均为滇卫药准字(92)3Z第539号。1996年5月20日,云南省卫生厅批准昆明中药厂生产感冒疏风丸(含大蜜丸和水蜜丸两个规格),批准文号为滇卫药准字(1995)第000539号,大蜜丸和水蜜丸两个规格的标准编号为一个编号。

1997年,感冒苏风丸更名为“感冒疏风丸”,质量标准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三册,标准编号为WS3-B-2632-97。

2002年6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三批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品种目录,把昆中药公司生产的感冒疏风丸(水蜜丸)的原批准文号ZZ-4613-滇卫药准字(1995)第000539号换发为国药准字Z53020885。

【品牌事迹】同感冒疏风丸(大蜜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