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泻利颗粒

止泻利颗粒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止泻利颗粒

汉语拼音:Zhixieli Keli

【成  分】杨梅根、钻地风、山楂、金银花。

【性  状】本品为淡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酸、涩。

【功能主治】收敛止泻,解毒消食。用于湿热泄泻,痢疾,久泻,久痢,伤食泄泻等。

【规  格】每袋装15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儿童酌减。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尚不明确。

【贮  藏】密封。

【包  装】复合膜。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一册WS3-B-2095-96。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880。

【来源出处】源于云南民间验方,出自兰茂《滇南本草》(1436年)。

【标准与生产沿革】明代兰茂《滇南本草》记载:“钻地风(又加黄锁梅),……治筋骨疼痛,痿软麻木,日久赤白痢疾,休息痢。”昆明市卫生局《昆明民间常用草药》(1970)记载:杨梅主治“久泻久痢”。据此,昆明市中药厂研制成止泻冲剂。1983年,止泻冲剂的技术质量标准载入《云南省药品标准》中,标准代号为滇Q/WS 674—1983。1983年7月21日,云南省卫生厅审核,批准昆明市中药厂生产止泻冲剂,批准文号为滇卫药准字(83)3~112。在换发药品批文中,昆明中药厂继续获得云南省卫生厅的药品生产批文,批准文号为滇卫药准字(92)3Z第569号。1995年换发药品批准文号时,换发为滇卫药准字(1995)第000569号。

在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时,止泻冲剂更名为“止泻利颗粒”,技术质量标准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一册,标准编号为WS3-B-2095-96。1997年4月3日,云南省卫生厅批准昆明中药厂将“止泻冲剂”按卫生部药品标准WS3-B-2095-96规范为“止泻利颗粒(冲剂)”,药品批准文号不变,仍为滇卫药准字(1995)第000569号。2002年6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三批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品种目录,将昆中药公司生产的止泻利颗粒原批准文号滇卫药准字(1995)第000569号换发为国药准字Z53021118。

【品种事迹】止泻利颗粒的研制,于1998年荣获云南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进步奖。

【品种保护】1997年7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把止泻利颗粒(冲剂)列为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号为(97)卫药中保证字第050号。2001年4月2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把止泻利颗粒(冲剂)  列为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号为(1997)国药中保证字第050号。

【专利保护】1998年8月22日,昆中药公司生产的止泻利颗粒药品包装袋(刘云森设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审查,授予专利权(专利号:ZL97326644.9),颁发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证书号:第88678号),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期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