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梅丸

乌梅丸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乌梅丸

汉语拼音:Wumei Wan

【成  分】乌梅肉、花椒、细辛、黄连、黄柏、干姜、附子(制)、桂枝、人参、当归。

【性  状】本品为棕黑色至黑色的大蜜丸;味微甜、苦、酸。

【功能主治】缓肝调中,清上温下。用于蛔厥,久痢,厥阴头痛,症见腹痛下痢,巅顶头痛,时发时止,躁烦呕吐,手足厥冷。

【规  格】每丸重3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丸,一日2~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孕妇禁服。

【注意事项】尚不明确。

【贮  藏】密封。

【包  装】铝塑泡罩。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2020年版《中国药典》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892。

【来源出处】出自东汉张仲景《伤寒论》(200—205年)乌梅丸。

【标准与生产沿革】清末,昆明药铺福元堂制售的乌梅丸是较著名的。其他药铺所用名称、组方略有差异。1938年初,中央国医馆编辑员彭承祖(号子益)回到云南,省民政厅厅长丁又秋邀请他为省会医学者讲学。彭子益任昆明市中医系统学特别研究班专任教授,讲授中医系统学。其讲义编成《惟物论的系统医学》,分发学员。彭子益说:“乌梅丸一非杀虫,二非安虫,乃调补木气使不生虫也。” 1939年1月,昆明市药材业同业公会将乌梅丸收入《昆明方目》之中,作为行业标准。1954年3月,昆明市工商业联合会药商业同业公会将乌梅丸收入《昆明81种成药配方目录》中,作为地方行业标准。1956年,昆明中药材全行业公私合营,各药铺制售的乌梅丸并入“公私合营昆明市中药材加工厂”生产。

1963年版《中国药典》收载乌梅丸,作为全国制剂标准。1974年版《云南省药品标准》收载乌梅丸11味,为《伤寒论》乌梅丸10味加党参1味,标准代号为滇Q/WS 134—1974。

1981年5月22日,国家施行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制度。1981年12月1日,云南省卫生厅批准昆明市中药厂按照滇Q/WS 134—1974生产乌梅丸,批准文号为滇卫药准字(81)3~033。2002年换发药品批准文号时,昆中药公司取得乌梅丸的生产批件,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53020892。

【注释】

[1]云南省卫生局:《云南省药品标准》,广西右江地区印刷厂,1975,第1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人民卫生出版社,1964,附录7。

[3]邓中甲:《方剂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第53页。

[4]按十六进制与国家标准计量单位换算,1两≈30克。下同。

[5]白芨:《滇南本草》和1974年版《云南省药品标准》记为“白芨”,后规范为“白及”。下同。

[6]云南省药物研究所:《云南重要天然药物》,云南科技出版社,2006,第1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