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苏丸(水丸)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参苏丸
汉语拼音:Shensu Wan
【成 分】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枳壳(炒)、桔梗、甘草、木香。辅料为生姜、大枣等。
【性 状】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功能主治】益气解表,疏风散寒,祛痰止咳。用于身体虚弱、感受风寒所致感冒,症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乏力气短。
【规 格】每10丸重0.6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1.5袋(6~9克),一日2~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以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复合膜。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2020年版《中国药典》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359。
【来源出处】出自宋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参苏饮。
【标准与生产沿革】清末和民国时期,昆明药铺福林堂、寅生堂、太和堂等制售参苏饮的丸剂,称“参苏理肺丸”,剂型为蜜丸和水丸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苏丸的两种类型都被药工继承了下来,继续生产。1962年,昆明市药材公司加工厂(昆中药公司的前身)生产有参苏理肺丸的蜜丸和水丸2个类型。1974年版《云南省药品标准》收载参苏理肺丸的水丸和蜜丸2个类型的质量标准,标准代号为滇Q/WS 280—1974和滇Q/WS 281—1974。
1963年版《中国药典》规定了该药的技术质量标准,称为“参苏丸(参苏理肺丸)”,为水丸标准。吸取各地经验,用党参代替人参,其余成分与《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参苏饮一致。1977年版《中国药典》正式用“参苏丸”之名,“参苏理肺丸”之名不再使用;形状为棕褐色的水丸。1981年5月22日,国家施行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制度。1981年12月1日,云南省卫生厅批准昆明市中药厂生产参苏理肺丸的水丸和蜜丸2个类型,分别核予批准文号,其中,参苏理肺丸(水丸)的批准文号为滇卫药准字(81)3~052。
2002年,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中,参苏理肺丸更名为“参苏丸”。参苏丸(水丸)的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采用先进的检测方法、指标的专属性更强。自2013年4月1日起,即按《中国药典》的质量标准生产。
【品牌事迹】2017年,参苏丸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