藿香正气丸(大蜜丸)

藿香正气丸(大蜜丸)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藿香正气丸

汉语拼音:Huoxiang Zhengqi Wan

【成  分】苍术、陈皮、姜厚朴、白芷、茯苓、大腹皮、姜半夏、甘草、广藿香、紫苏叶。

【性  状】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甘、微苦。

【功能主治】解表退热,和中理气。用于外感风寒,内伤饮食,憎寒壮热,头痛呕吐,胸膈满闷,中暑霍乱。

【规  格】每丸重9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尚不明确。

【贮  藏】密封。

【包  装】铝塑泡罩。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1365(ZD-1365)-2002-2012Z。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253。

【来源出处】出自宋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藿香正气散。

【标准与生产沿革】清朝中后期,昆明的福林堂、寅生堂、大安堂等药铺制售藿香正气散。1939年1月,昆明市药材业同业公会将藿香正气散载入《昆明方目》,称藿香散,作为各药铺制剂的标准。1954年3月,昆明市工商业联合会药商业同业公会以“藿香散”之名载入《昆81方》,成为各药铺制药的依据。1974年版《云南省药品标准》收载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丸和藿香正气片3个剂型的制造标准,其中,藿香正气丸的标准代号为滇Q/WS 514—1974。

1981年5月22日,国家施行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制度。1981年12月1日,云南省卫生厅批准昆明市中药厂生产藿香正气丸,批准文号为滇卫药准字(81)3~042。

在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时,2002年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试行标准列入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为WS-11365(ZD-1365)-2002,昆中药公司取得藿香正气丸大蜜丸的药品生产批件,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7253。2012年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标准编号为WS-11365(ZD-1365)-2002-2012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