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3克)
2025年08月10日
板蓝根颗粒(3克)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汉语拼音:Banlangen Keli
【成 分】板蓝根。辅料为糊精、甜菊糖苷。
【性 状】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每袋装3克(无蔗糖)。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3~6克(无蔗糖),一日3~4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复合膜。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2020年版《中国药典》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172。
【来源出处】出自1995年版《中国药典》板蓝根颗粒。
【标准与生产沿革】2022年1月1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板蓝根颗粒(每袋装3克)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由西双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澜沧江路39号)变更为“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昆明市螺蛳湾276号)”,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172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