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3克)

板蓝根颗粒(3克)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汉语拼音:Banlangen Keli

【成  分】板蓝根。辅料为糊精、甜菊糖苷。

【性  状】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每袋装3克(无蔗糖)。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3~6克(无蔗糖),一日3~4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复合膜。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2020年版《中国药典》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172。

【来源出处】出自1995年版《中国药典》板蓝根颗粒。

【标准与生产沿革】2022年1月1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板蓝根颗粒(每袋装3克)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由西双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澜沧江路39号)变更为“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昆明市螺蛳湾276号)”,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172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