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楂丸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大山楂丸
汉语拼音:Dashanzha Wan
【成 分】山楂、六神曲(麸炒)、炒麦芽。辅料为蜂蜜、蔗糖。
【性 状】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功能主治】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规 格】每丸重9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酒以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铝塑泡罩。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2020年版《中国药典》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766。
【来源出处】源于明代兰茂《滇南本草》山楂方。
【标准与生产沿革】清末,杨林知名医师管浚设万春堂制售山楂丸。昆明的福林堂、寅生堂、福元堂、大安堂等药铺制售山楂内消丸。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昆明药铺均制售山楂内消丸。1959年,公私合营昆明市药材加工厂(昆中药公司的前身)生产山楂丸。1977年版《中国药典》规定了大山楂丸的技术质量标准,由山楂、六曲和麦芽3味组成,处方简洁,便于生产。1981年12月1日,云南省卫生厅批准昆明市中药厂按照1974年版《中国药典》大山楂丸的药品标准生产大山楂丸,批准文号为滇卫药准字(81)3~002。1992年8月20日,云南省卫生厅下发第一批通过注册换发批准文号药品名单,昆明中药厂大山楂丸的批准文号为滇卫药准字(92)3Z第521号。
1996年5月20日,云南省卫生厅印发《关于换发生产批准文号的通知》,附件有1995年云南省药品生产企业及生产品种(含批准文号和标准依据)和1996年云南省药品批准文号汇总表,要求昆明中药厂生产的大山楂丸按1990年版《中国药典》执行,批准文号换发为滇卫药准字(1995)第000521号,原批准文号的包装材料可继续销售、使用到完毕为止。
2002年6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三批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品种目录,将昆中药公司生产的大山楂丸(大蜜丸)原批准文号滇卫药准字(1995)第000521号换发为国药准字Z53020766。
此后,历版《中国药典》均收载大山楂丸,昆中药公司持续取得大山楂丸的批准文号,生产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