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喉咽颗粒

清喉咽颗粒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清喉咽颗粒

汉语拼音:Qinghouyan Keli

【成  分】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规  格】每袋装18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第一次服2袋(36克),以后每次服1袋(18克),一日4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以及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复合膜。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二册WS3-B-0245-9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788。

【来源出处】1989年《全国中成药产品集》清喉咽冲剂。

【标准与生产沿革】1989年,中国药材公司、国家医药管理局中成药情报中心站《全国中成药产品集》收载清喉咽冲剂,为广东江门、重庆桐君阁和四川绵阳制药厂生产品种。1990年,清喉咽冲剂的技术质量标准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二册,标准编号为WS3-B-0245-90。1992年3月21日,云南省卫生厅批准昆明中药厂生产清喉咽冲剂,批准文号为滇卫药准字(92)3Z第147号。1995年换发药品批准文号时,换发为滇卫药准字(1995)第000147号。

2002年6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三批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品种目录,将昆中药公司生产的清喉咽冲剂(颗粒剂)原批准文号滇卫药准字(1995)第000147号换发为国药准字Z53020788。此后,清喉咽冲剂(颗粒剂)药品规范为清喉咽颗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