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胃痛散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香砂胃痛散
汉语拼音:Xiangsha Weitong San
【成 分】碳酸氢钠、沉香、砂仁、珍珠层粉、朱砂。
【性 状】本品为微红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微咸。
【功能主治】制酸和胃,疏肝止痛。用于肝胃不和之胃痛或高本性消化溃疡见上述症状者。
【规 格】每袋装2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克,一日2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含有朱砂,不宜长期口服。
2.严重胃溃疡患者忌服。
3.服用本品超过1周者,应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检查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贮 藏】密封。
【包 装】纸塑复合膜。
【有 效 期】18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WS-10959(ZD-0959)-2002-2012Z。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394。
【来源出处】1975年版《云南省药品标准》气痛散。
【标准与生产沿革】1975年版《云南省药品标准》规定气痛散的技术质量标准,标准代号为滇Q/WS 533—1975。1981年12月1日,云南省卫生厅批准昆明市中药厂生产气痛散,批准文号为滇卫药准字(81)3~089。换发药品批准文号时,昆明中药厂于1992年取得新的批准文号为滇卫药准字(92)3Z第559号,继续生产。在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时,气痛散于2002年更名为“香砂胃痛散”,试行标准载入《中成药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部分(内科脾胃分册)》,标准编号为WS-10959(ZD-0959)-2002。2002年11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香砂胃痛散(每袋或瓶装2克、4克或8克3个规格)的国家药品标准(试行)颁布件,规定了香砂胃痛散的质量标准和说明书,标准编号为WS-10959(ZD-0959)-2002。昆中药公司取得香砂胃痛散(每袋或瓶装2克、4克或8克3个规格)的药品生产批件,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6394。2012年获转正标准颁布件,标准编号为WS-10959(ZD-0959)-2002-2012Z。
规格数量:香砂胃痛散的规格有3种,分别是每袋(瓶)装2克、4克和8克。3个规格的批准文号均为国药准字Z20026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