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化痰丸(水蜜丸)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清肺化痰丸
汉语拼音:Qingfei Huatan Wan
【成 分】酒黄芩、苦杏仁、瓜蒌子、川贝母、胆南星(砂炒)、法半夏(砂炒)、陈皮、茯苓、麸炒枳壳、蜜麻黄、桔梗、白苏子、炒莱菔子、蜜款冬花、甘草。辅料为蜂蜜。
【性 状】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水蜜丸;味甜、苦、微麻。
【功能主治】降气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痰涎壅盛,肺气不畅。
【规 格】每袋装6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袋(6克),一日2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复合膜。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2015年版《中国药典》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763。
【来源出处】聚合于宋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1078年)三拗汤、明代韩懋《韩氏医通》(1522年)三子养亲汤和明代吴昆《医方考》(1584年)清气化痰丸三方。
【标准与生产沿革】清末,昆明著名药铺福林堂的清肺化痰丸“做蜜丸、水叠”,即制成大蜜丸和水(叠)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昆明81种成药配方目录》(1954年)保留了蜜丸和水丸2个类型。1962年,昆明市药材加工厂生产有清肺化痰丸的蜜丸和水叠丸2个类型。1974年版《云南省药品标准》把大蜜丸和水蜜丸统称“蜜丸”,简要地规定了其制法和用量。随着糖衣锅等机械设备的使用,制药技术向精(确)、(体积)小、白(净)的方向发展,1991年5月6日,昆明中药厂申请生产清肺化痰丸的水蜜丸规格。1995年11月13日,云南省卫生厅批准昆明中药厂按随文附发的清肺化痰丸(水蜜丸)的药品标准(标准编号为滇Q/WS 391—1995)生产清肺化痰丸(水蜜丸)。该标准在滇Q/WS 391—1974的基础上,新增清肺化痰丸的水蜜丸制法、形状、用法与用量等指标,批准文号为滇卫药准字(1995)第002675号。该批准文号与清肺化痰丸(大蜜丸)为同一批准文号。
1997年,清肺化痰丸(含大蜜丸和水蜜丸)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二册,标准编号为WS3-B-2425-97。2002年6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三批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品种目录,将昆中药公司生产的清肺化痰丸(水蜜丸)原批准文号滇卫药准字(1995)第002675号换发为国药准字Z53020763,与清肺化痰丸(大蜜丸)的不同。2015年,清肺化痰丸的技术质量标准载入《中国药典》一部,水蜜丸的标准与大蜜丸的标准合在一起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