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乌延寿片

首乌延寿片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首乌延寿片

汉语拼音:Shouwu Yanshou Pian

【成  分】何首乌(制)干浸膏。

【性  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灰棕至棕褐色或黑褐色;味苦、涩。

【功能主治】补肝肾,养精血。用于肝肾两虚,精血不足而致的头晕目眩,耳鸣健忘,头发早白,腰膝酸软。

【规  格】每片重0.23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食欲不振、口干及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2.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晕。

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

4.呼吸系统:咳嗽。

5.全身性:乏力。

【禁  忌】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已知有本品或何首乌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注意事项】

1.感冒时应暂停服用。

2.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3.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4.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5.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6.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7.已知有本品或何首乌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8.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贮  藏】密封。

【包  装】塑料瓶。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11445(ZD-1445)-2002-2015Z。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636。

【来源出处】源于明初兰茂《滇南本草》何首乌。

【标准与生产沿革】1974年《云南省药品标准》收载首乌片的技术质量标准,标准代号为滇Q/WS 292—1974。1981年5月22日,国家施行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制度。1981年12月1日,云南省卫生厅批准昆明市中药厂生产首乌片,批准文号为滇卫药准字(81)3~072。在换发药品批准文号时,昆明中药厂取得新的批准文号为滇卫药准字(92)3Z第552号。

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时,首乌片于2002年11月30日更名为“首乌延寿片”,试行标准载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为WS-11445(ZD-1445)-2002,同时取得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7636。2015年,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标准编号为WS-11445(ZD-1445)-2002-2015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