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苏丸(水蜜丸)

参苏丸(水蜜丸)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参苏丸

汉语拼音:Shensu Wan

【成  分】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枳壳(炒)、桔梗、木香、甘草、生姜、大枣。

【性  状】本品为浅棕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疏风散寒,祛痰止咳。用于体弱感冒风寒,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

【规  格】每10丸重0.8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2丸,一日2~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尚不明确。

【贮  藏】密封。

【包  装】铝塑泡罩。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11366(ZD-1366)-2002-2016Z。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358。

【来源出处】出自宋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参苏饮。

【标准与生产沿革】1989年6月,昆明中药厂根据患者需求试制出3个水蜜丸品种:藿香正气丸(水蜜丸)、参苏理肺丸(水蜜丸)、感冒疏风丸(水蜜丸),并向昆明市卫生局申请修订原质量标准。而1974年版《云南省药品标准》缺乏感冒苏风丸的水蜜丸的质量标准。经过昆明市卫生局请示,云南省药检所复核,云南省卫生厅于1989年8月30日审核并颁发修订的参苏理肺丸的质量标准。该标准在一份标准文件内简要规定了参苏理肺丸大蜜丸和水蜜丸的性状、用法用量指标。该份质量标准列入《云南省药品标准》,标准代号为滇Q/WS 281—1989。

在换发药品生产批文时,云南省卫生厅于1992年核发了参苏理肺丸的生产批文,批准文号为滇卫药准字(92)3Z第534号。大蜜丸、小蜜丸和水蜜丸均为丸剂,为同一个标准代号和批准文号。

2002年,由昆中药公司牵头重庆中药二厂等15家单位参与,提出参苏丸的试行质量标准。试行标准含参苏丸的大蜜丸、小蜜丸、水蜜丸和水丸4个类型,其中参苏丸的水蜜丸试行标准的拟定、试行和转正,与参苏丸的大蜜丸同步进行。详见参苏丸的大蜜丸。

同时,参苏理肺丸更名为“参苏丸”,昆中药公司分别取得参苏丸的大蜜丸、小蜜丸、水蜜丸和水丸4个类型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其中,参苏丸小蜜丸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7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