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宣理肺颗粒

通宣理肺颗粒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通宣理肺颗粒

汉语拼音:Tongxuan Lifei Keli

【成  分】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陈皮、半夏(制)、茯苓、麸炒枳壳、黄芩。辅料为糊精。

【性  状】本品为深棕色的颗粒;气香,味微苦。

【功能主治】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咳嗽,咯痰不畅,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规  格】每袋装3克(相当于饮片9.3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3克),一日2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以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3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高血压、癫痫、中风、心律不齐患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膜包装。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2020年版《中国药典》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287。

【来源出处】源于清代吴瑭《温病条辨》杏苏散。

【标准与生产沿革】通宣理肺颗粒是由通宣理肺片改剂型而制成的。1993年,通宣理肺冲剂(伤风咳嗽冲剂)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七册,标准编号为WS3-B-1422-93。1994年,昆明中药厂将通宣理肺片改为冲剂。同年12月22日,云南省医药管理局批准昆明中药厂为通宣理肺冲剂的定点生产厂家。1996年5月20日,云南省卫生厅印发《关于换发生产批准文号的通知》,附件有1995年云南省药品生产企业及生产品种(含批准文号和标准依据)和1996年云南省药品批准文号汇总表,要求昆明中药厂生产的通宣理肺冲剂按WS3-B-1422-93执行,批准文号换发为滇卫药准字(1995)第002446号,原批准文号的包装材料可继续销售、使用到完毕为止。

2002年6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三批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品种目录,将昆中药公司生产的通宣理肺冲剂(颗粒剂)原批准文号滇卫药准字(1995)第002446号换发为国药准字Z53021287。

2011年11月更名为“通宣理肺颗粒”,技术质量标准载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为YBZ05362005—2011。2015年版《中国药典》一部增载通宣理肺颗粒的技术质量标准。此后,按《中国药典》生产。

【品牌事迹】2014年,通宣理肺颗粒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和2017年两次列入《国家医药保险药品目录》(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