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掠船

私掠船

在上述环境下,私人船队不可避免地为海军招募、雇用、培训了潜在的水手。意识到私人船只及其船员的军事价值后,欧洲的君主们大力促进商业航运的发展。1563年,伊丽莎白女王的政府鼓励臣民在星期三吃鱼,以此扩张渔业,从而增加能够服兵役的水手数量。到了17、18世纪,尽管军舰体积越发庞大,职能也日益专业化,海军从私人船只上征募来的水手越来越需要重新培训,政府仍旧将商业船队视为水兵的训练场。不过,要是依赖渔业、贩奴业、捕鲸业或其他商业作为海军新兵的来源,那就需要解决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几乎在所有地方,海军给水手的军饷都无一例外地低于私人船主开出的工资。

到了战时,在私人船只上工作会提高薪金,对于那些愿意冒险的水手来说,私掠船还提供了另一个可能带来潜在利润的选择。私掠船主不一定会一直支付工资,可要是成功捕获了船只,就会给水手开出远高于海军的奖赏,加勒比海地区的状况尤为特别,那里的私掠船水手可以挣到6倍于海军水兵工资的钱。荷兰和英国海军有时会通过捕获赏金提高水手的工资,但他们的赏金分配体系严重倾向军官,导致普通水手只能自行瓜分收益中的四分之一而已。低薪和低下的分配额度反映出水手在军舰上的地位。1665年,荷兰海军行政长官约翰·德·维特(John de Witt)坚持认为:水兵的军饷应当根据“铁律”固定下来。如果海军军官背离这一原则,擅自与水兵讨价还价,他们在行动时就只能任凭乌合之众处置了。

海军的招兵人员不愿意开出具备竞争力的工资,因而时常诉诸强制手段,而且也的确找到了迫使水手在军舰上工作的方法。西班牙指挥官在战时下达征召令,要求由他们护航的商船交出部分船员。这时常引发持久的争端:到底谁应该为从商船转到军舰上的水手开工资?荷兰人并没有立法授权海军扣留个别水手,但荷兰海军当局有时会选择性地关闭港口以阻止商船、渔船和捕鲸船出港。这样,失去生计的人们就会加入海军。这种策略的另一个变种是与船主进行协商,使其为军舰征募人员。在1659年的一次事件中,荷兰捕鲸船雇用并转交了1200人。法国人的做法更为系统化。从1689年起,法国就持续将16~60岁身体健全、适于充当水兵和海军军士的人登记造册,名单上的每个人都是征兵对象。英国的政策受到成文法和风俗习惯的共同制约,议会法案授权强制征召任何一名无业或无法养活自己的体格健全的人。这是一个宽泛的征召范围,但遵循数百年来的传统,海军招兵人员收到的指令规定:他们只应征召海员或在海上过活的人和职业是在内河船、艇上工作的人。为了搜罗这些人,皇家海军在每个沿海地区都任命了特派官员。这些人雇用了代理团伙在街道、旅馆和小酒馆巡逻,四处寻找水手,他们能够通过衣着认出水手。那些拒绝加入海军的水手很可能会遭到逮捕。海军上校帕特里克·贝尔德(Patrick Baird)在1755年利用这一手段4个月之久,最后仅从一个金斯林城的街上就带走了足足410个人。

英国皇家海军还从海船上捕获水手。海军在18世纪将军舰部署到通往英国港口的海路上,它们在战时可以拦截多达五分之一的返程商船和三分之一的贩奴船,从船员中挑选水兵。贩奴船受到特别苛刻的对待,因为它们在卸下运输的奴隶后就出现了冗余的船员,而且这些水手时常在航行中获得了能够在海军里派上用场的技能:巡查舰船、恐吓和惩罚掳来的奴隶乃至有时在甲板上与奴隶格斗。

水手憎恶强征。1668年,海军把巴洛从多佛海岸附近的一艘商船上抓走,征召他上舰服役。为了防止他逃跑,巴洛被一直扣留在海上。“在此后半年时间里,我都没有获准在任何地方上岸,这令我极为悲痛。”七年战争期间,海军上将爱德华·博斯科恩(Edward Boscawen)担心被迫服役的水兵会陷入精神状况不佳继而无心战斗的窘境,因为对前往西印度群岛的恐惧和对强征入伍的怨恨在许多人心头重重萦绕。面对这种沮丧情绪,海军军官有时会采用严苛措施以防人员逃跑。

强制服役令许多人感到不快。商人、捕鲸业者和渔民抗拒抓丁团伙的工作。大英帝国各个城镇的政府官员竭力寻求令当地人豁免强制服役的法律特许,有时还会针对抓丁团伙成员提起诉讼。一些地方的群众则聚集起来与抓丁团伙做斗争。1747年,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波士顿的群众在街上与皇家海军派来的团伙战斗了3天。1759年,一艘格陵兰捕鲸船在利物浦抗拒强征,利物浦人则在短时间内集结起来保卫这艘船的船员。当海军的征兵人员开火后,女人们冲着抓丁团伙大喊大叫来掩护男人,还有一名妇女被两颗弹丸击穿了双腿。这个团伙抓走了17名捕鲸船员,其他人则在当地群众的帮助下逃脱。

除了海盗、私掠、奴隶贸易和大西洋捕鲸业与渔业中普遍存在的暴力之外,强征水手的做法也模糊了正式兵役和受雇于私人船只之间的差异。水手通过强制兵役途径频繁转换于商船和军舰之间。强征也带来了令船员成分趋于国际化的后果。考克瑟为了免于抓丁装成了荷兰人。巴洛于1668年评论这种行为时指出:“强征的威胁使得许多穷人十分不愿意在国王陛下的舰船上航海,以致令他们背弃了国家,在其他国家找到更好的工作。”有些水手是自愿选择离开祖国,但还有许多人是受制于种种机制被迫远离故土。

早在15世纪30年代,非洲人就开始在葡萄牙人的船上效力。葡萄牙水手在非洲海岸抓捕人员,再让这些当地人担任向导。他们把抓来的一些非洲人带到里斯本接受技术培训,然后回到海上担任领航员。尽管这些人是被绑架过去工作的,并没有自行选择职业,但领航岗位却在船上赋予他们权威,使其拥有一定程度的自由。领航员之所以受到重视,是因为船只的生存依赖他们。在海况危险的海岸线上,人们不得不信任领航员,而如果领航员要履行其预定职能,就必须学会发号施令。16世纪时有几名非裔葡萄牙人担任领航员,而且他们并不仅仅为葡萄牙效力。16世纪70年代,曼努埃尔·路易斯(Manuel Luis)曾在加勒比海的一艘西班牙大帆船上负责领航,此人出生在葡萄牙本土,却被描述成黑皮肤的大个子。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图2.4 “为海军补充兵力!”1798年为抗议强征而印刷的版画。收于伦敦大都会档案馆,伦敦金融城

西班牙和葡萄牙舰船也大量使用非洲人充当普通船员,其中许多人成为在贩奴船上工作的水手。17世纪初,耶稣会传教士阿隆索·德·桑多瓦尔(Alonso de Sandoval)乘坐贩奴船抵达南美海岸的卡塔赫纳,寻找能够帮助他传教的非洲人。按照桑多瓦尔的说法,他在水手学徒中总能成功找到帮他翻译的非洲人,还曾在一艘从几内亚比绍(Guinea-Bissau)地区开来的船上,让一名非洲水手向集结起来的奴隶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变得像白人一样。非洲人出身的水手学徒永远也不能完全“像白人一样”,可要是他们能够在贩奴船上工作,就可以获得特殊地位。他们受到重视的原因不仅在于拥有地理知识,也源自语言技能和对当地文化的熟悉。他们来回横穿大西洋,促进了非洲海岸和美洲港口的交流。考虑到上述益处,英国皇家非洲公司于1721年发出指示,要求所有船长均应在船员中列入两三名16至20岁的黑人。

17世纪90年代,法国海军从圣多明各招募奴隶,以帮助他们的军舰在加勒比海航行,而且在每个大西洋帝国当中,都有奴隶在私掠船上工作。百慕大(Bermuda)将这种做法推到了极致。18世纪的某些百慕大船几乎完全由奴隶操纵。1782年,一艘名为“监管者号”(Regulator)的私掠船载着75名船员驶出百慕大,其中竟有70人是奴隶。后来,一艘美国战舰俘获了“监管者号”,将它带到马萨诸塞,那些奴隶都获得了自由。可他们拒绝接受自由,宣称自己宁愿恢复百慕大水手的身份,即便这意味着他们还得沦为奴隶。很难确定这些水手为何会做出上述决定。有些人可能仅仅是因为对此前的生活还算满意,但同样有可能是他们害怕离开已经熟悉的社群,转而在北美开始令人困惑的新生活,何况他们在北美仍然有可能遭受虐待。

“监管者号”的船员组成在大西洋背景下堪称与众不同,这不仅是因为有太多的船员是奴隶,也是因为他们全都出自同一个孤立社群,而且一般都是从小就彼此认识。更多的情况是航海让陌生人抱团在一起。1600年,泽兰省的军舰船员里仅有51%来自联省共和国,将近15%来自英格兰和苏格兰,超过16%的人来自说德语的邦国和波罗的海沿岸地区。荷兰船上出生在外国的水手人数不断波动,1709年,泽兰省的军舰搭载的人员里有45%是外国人,而在1720年到1733年,驶出阿姆斯特丹的军舰船员里仅有50%的人是荷兰人。

一些海军中还存在来自不同国家的船员相互对立的情况。1565年,西班牙军舰“圣佩拉约号”(San Pelayo)在佛罗里达外海遭遇了一场罕见的舰上兵变事件,其根源便是国家、民族仇恨。一群法兰西、弗拉芒和东地中海的水手组成联盟,发起武装暴动夺取军舰。他们的人数超过了船员里的西班牙人。但联盟很快就陷入分裂,这就表明完成一场兵变有多么困难。经历了一场激烈争执后,联盟决定扬帆驶过大西洋返回法国,但他们无法有效导航,最终在丹麦海岸附近沉了船。为了应对此类事件,西班牙政府从1568年开始颁布法规,着手限制在西印度群岛舰船上服役的外国人数量,但这些法规实际上难以执行。招兵人员、舰长和水手时常会在提及新兵来自哪个国家时撒谎,而且国籍问题在近代早期也往往难以断定,参与“圣佩拉约号”暴动的法国水手就自称是加泰罗尼亚[2]人,以此获得了西班牙军官的信任。

由于水手一起居住在狭窄拥挤的地方而且从事团队工作,多数时候,船上生活的当务之急是鼓励人们尽力适应环境、学习新的语言并融洽相处。可是,即便不同国家的船员之间能够产生团结感或亲密感,这些好感也往往在回到岸上后破裂了。水手,特别是拥有美洲原住民或非洲血统的水手,通常难以克服在陆地上遭遇的歧视。

安东尼·加维亚洛(Anthony Gaviallo)曾于1745年在一艘守卫哈瓦那港的西班牙桨帆战舰上工作。当时船上有100多人,其中大部分是桨手。4月,一支从纽约和新英格兰出航的私掠船队包围了这艘桨帆战舰并将其俘获。私掠者释放了大部分船员,但把加维亚洛认定为一个印第安人,之后就把他带回北美大陆上的英国殖民地出售。同行的还有另外18名被描述成印第安人、黑白混血种人和黑人的船员。其中10人被运到罗得岛,而后立刻卖做奴隶。加维亚洛和另外8个人被带到了纽约,当地海事法庭指出,如果这些人能够提供他们是自由人的证据,就应当予以释放。加维亚洛设法提供了这样的证明,但另外4名同事未能说服法庭,于是,就在竞拍会上被卖掉了。几年前曾有人将西班牙船上19名被认定为黑人和黑白混血种人的船员带到纽约,他们也被卖为奴隶。尽管这些人提出抗议,认为他们不仅无辜而且是自己国度里的自由人,但其中还是有5人因为涉嫌烧毁纽约城而遭到起诉、审判和绞刑。加维亚洛的多数同事命运较好,听闻他们的处境后,哈瓦那的西班牙官员向纽约发送文件,证明这些人是自由人。最终,大部分人得以摆脱奴隶地位,但至少有一个人在证明文件送抵纽约之前就已死去。

在大西洋世界的多数地区,非裔水手时常得冒着沦为奴隶的危险登陆,而且这不仅发生在他们所在船只投降之后,甚至会发生在以胜利者身份返回母港之时。奥拉达·艾奎亚诺(Olaudah Equiano)曾在英国海军里有过颇为成功的战时服役经历,可随后在1762年又成为奴隶,这令他倍感惊讶。19世纪初的汉斯·约纳坦在丹麦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他于1801年应征入伍,在一艘丹麦军舰上服役,入伍后短短几天,就有一支怀有敌意的英国舰队迫近哥本哈根并展开攻击。就像其他许多在那时加入海军的人一样,约纳坦怀有复杂的动机。一位了解他的人说得很直率,“他就是想去打仗”。但他也渴望自由,认为自己通过入伍可以迈出决定性的一步:从此远离那个把他扣做奴隶的女人。约纳坦参与了他所在城市的保卫战,和另一名同样拥有奴隶身份的水手一起要求获得自由。他们的船长支持这两人的诉求,他甚至设法让丹麦王储也干预此事,使其向积极方向发展,但法庭还是站在约纳坦所谓的主人一边。这名水手遭到逮捕,他戴上了手铐,又被送进监狱,在那里等待判决结果达数月之久。最终,法庭判决他仍为奴隶,并授权其主人将他运到西印度群岛出售。不过,约纳坦在执行判决前就已逃脱,他离开丹麦,最终航行到冰岛。即便到了19世纪,大西洋周边地区也长期存在诸多可供人们逃避侦查或捕获的岛屿、海湾和港口。

在18世纪的法国海军中,逃兵可能会面临终身在桨帆战舰上充当划桨手的惩罚,而在荷兰和英国海军里,逃兵可能会被绞死。不过,这些惩罚极少能够落实,这是因为人们很难找到潜逃的水手,而且终身苦役或处决的威胁会产生反作用,导致逃亡者无法返回自己所在的舰船。更有效的策略是扣留水兵的军饷。巴洛曾在1666年不耐烦地等待海军专员上船发钱,当时,他和其他船员一样,已经被拖欠了18个月的军饷,但专员只发了应得的一半,“因为害怕我们从船上逃跑,只给我们发了九个月的军饷,把另外九个月的留在手上”。18世纪的英国海军采用了不在外国港口给水兵发钱的政策。于是,1748年10月在哈瓦那外海参与作战的人得等到1749年6月才能获得报酬。另一些人等得更久,曾于1741年在卡塔赫纳服役的船员直到1750年仍在申请发放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