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与惩罚

报复与惩罚

人类学家曾经指出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型游牧群体通常会避免暴力冲突,但以村庄为基础的群体就有可能卷入世仇,像酋长领地和国家这样的地区性强权则往往以与个人感情关系较小的方式进行战争,相对而言并不特别关注被杀死的个人。这样的理论可能难以应用到实践当中,其困难程度在近代早期的大西洋世界尤为突出。当时,由于疾病和社会动荡,各种社会类型实际上混杂在一起。酋长治下的社会陷入分散、瓦解,新的酋长领地随之崛起,帝国又发动入侵,最终形成纷繁复杂的同盟与联盟。即便在卷入战争的敌我同盟内部,也往往对暴力的重要性和运用目的怀有不同的认知。尽管如此,倘若关注世仇的特征,将它作为区分不同战争类型的标记物,那还是相当有用的。世仇根据一种独特的逻辑运作,这种逻辑让它有别于国家之间的大规模战争。

在16、17世纪,北美的许多原住民社群对世仇纠缠不休。他们把凶杀当作对集体伤害做出的回应,想要从侵犯己方的群体那里寻求补偿。欧洲评论者发现原住民缺乏识别、逮捕和(在他们看来)充分惩戒个体罪犯的机制,这令他们备感惊讶。正如法国传教士加布里埃尔·萨加尔德(Gabriel Sagard)所见,在某些原住民群体内部,犯下错误的人只需要送一份礼就可以改过自新。欧洲人和殖民者同样惊讶地发现,一些原住民社群会惩罚冒犯他们的某一群体的成员,却丝毫不考虑受到惩罚的人是否对这一冒犯行为负有个人责任。原住民将对战俘施加酷刑、肢解人体和展示人体部位在内的诸多行为诠释成促进正义的举动,而在那些谴责他们的欧洲观察者眼中,这些行为并不合理。自相矛盾的是,欧洲人对此的普遍反应是施行社群规模的报复举动,也就是不考虑比例便惩罚整个社群。

在佩科特战争中最血腥的交战里,殖民地士兵在莫希干和纳拉甘塞特盟友的支援下焚烧了位于米斯蒂克(Mystic)的佩科特村庄,杀死了那些想要逃跑的人。上百名佩科特男人、女人和儿童遇难,其中许多人被烧死。根据一位殖民地官员的说法,“战斗结束之际我们的印第安人来到这里,为我们的胜利感到非常高兴,而且极为钦佩英格兰人的战斗方式,可也大呼‘马克伊特,马克伊特’,意思是‘没了,没了’,因为它太过激烈,杀人太多了”。他们更喜欢活捉战俘然后一个个地决定他们的命运。焚毁米斯蒂克村可以看出殖民者和美洲原住民对战争的预期存在鲜明反差。这个时期在欧洲和各个殖民地就什么才是真正得体的战争行为存在激烈争议,相关争辩也影响深远。新英格兰的军事、政治领导人意识到这些重要议题攸关成败。摧毁这座村庄后,他们就自己是否过度使用武力展开了辩论。一位与会者引用了《圣经》中的先例,证明肆意屠杀非基督徒是合理的。

面对那些因暴力行径而指责马萨诸塞的批评者,副总督约翰·温思罗普(John Winthrop)在辩论时援引了战术考量、佩科特人拒绝投降和日后会面临佩科特人发动进攻的危险作为根据。为了强调殖民者事业的正义性和佩科特人构成的严重威胁,他还列举了佩科特人对待一名俘虏的方式,此人是个名叫约翰·蒂利(John Tilley)的男人。温思罗普抱怨说蒂利是完全无辜的,但佩科特战士还是折磨并肢解了他。

本月中旬左右,一艘小船的船长约翰·蒂利在康涅狄格河里顺流而下,在堡垒上游三英里处换乘一条划艇靠岸捕杀禽类,等他开完枪后,许多印第安人从隐蔽处冒了出来把他抓住,还杀掉了划艇上的另一个人。蒂利是个非常勇敢的人,也很有见识。他们砍断了他的双手,而且在砍掉他双脚之前把手扔掉了。他在被砍断双手之后还活了三天,据那些人供认,他在受到酷刑期间没有哭泣,因而是个勇敢的男人。

在北美的许多原住民族群当中,对俘虏施加酷刑是普遍现象。具体的处刑方式和期望各有不同,但正如温思罗普所说,那些勇敢坚强的俘虏时常会得到捕获者的尊重。酷刑和交换得到的战利品头颅一起促进了一种军事文化的发展,这种文化鼓励以有分寸的方式运用暴力,它关注受刑人个体作为群体成员的身份,并不考虑个人是否犯下特定罪行。就欧洲人和殖民者而言,他们对待酷刑的方式和对待展示头颅一样,都是把它和刑事诉讼联系在一起。

在欧洲和美洲,暴力的司法审讯可能会持续数周之久。在刑事案件中,被派去折磨被告人的家伙往往就是那些将亲手执行死刑的人。刑讯逼供是在牢房里以私密方式进行的,但随后的执行死刑就是一种公开演示。在欧洲和殖民地的部分地区,罪犯会在观众面前被活活烧死、绞死、斩首乃至开膛破肚且在马匹帮助下拉断肢体。

17、18世纪的欧洲展开了一场反对在公开场合展示攻击性行为的运动,展示头颅、刑讯逼供和公开处决等行为作为这场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此期间也渐趋衰落。但是,这一过程的时间顺序颇为复杂,给大西洋世界未来的发展带来了重要影响。早在肢解、酷刑和杀戮囚犯被禁止之前,它们就已经在欧洲军事实践中受到冷遇很久了。

17世纪初,荷兰哲学家雨果·格劳秀斯(Hugo Grotius)反对在军事行动期间展示尸体,还声称任何阻碍埋葬敌方死者的人都是在冒犯自然,是与虔诚为敌。格劳秀斯在提出自己的主张时不仅引用了古典权威著作,而且也是针对三十年战争中的恐怖暴行做出回应。格劳秀斯还就其他军事实践发表了类似声明,当时有越来越多的评论家主张制定一套战争行为准则,格劳秀斯也是其中之一。1631年,威廉·古奇(William Gouge)在劝导麾下的士兵时,清楚地表述出一种在欧洲人当中变得日益强大的共同看法,古奇表示,“让你欣悦的并非鲜血,不要不必要的流血。不要杀戮不能伤害你的人,不要让那些人经受酷刑,导致他们死亡”。欧洲的战斗人员不会一直遵循这样的道德教导,古奇也承认他列出的戒律存在例外,而例外中就有他所说的对等报复。这样的戒律无法始终约束那些在美洲代表欧洲帝国的士兵,反倒时常会激起一种自以为基于道义的愤慨感,让欧洲人和殖民者进一步坚定了以对等方式应对暴力的决心。

图示

图7.4 一种拷问台,曾用于欧洲,在审讯期间依靠它从犯人口中获得信息和供词。《特蕾西娅刑法典》(维也纳,1769年),第24页,图3。收于大英图书馆

1758年,英军将领查尔斯·劳伦斯(Charles Lawrence)在为出征布雷顿角岛、讨伐米克马克人的战役做准备时告诉麾下士兵,他们的对手只不过是禽兽和懦夫,那些人乐意用剥头皮和剁碎身体的方式对待可怜的患病士兵和毫无防御能力的妇女。鉴于米克马克人以这样的方式行事,他的手下就完全应当“用他们自己的方式款待他们”。按照劳伦斯的说法,讨伐米克马克人的战役不是战争,而是谋杀。

九年前,新斯科舍总督爱德华·康沃利斯(Edward Cornwallis)曾列举出类似的论据,以此证明从士兵手中收购米克马克男子的头皮和为活捉妇女儿童提供赏金的做法合乎道理。就像1696年马萨诸塞政府的赏金令一样,康沃利斯发布的命令并没有解释清楚妇女儿童的头皮能否换钱。1724年,马萨诸塞政府发布的一份公告采用了类似的模糊言辞,结果不仅导致位于现今缅因州境内的妇孺遭到奴役,还致使若干妇孺丧生。而在1744年,马萨诸塞总督已经规定在战斗中阵亡的米克马克妇女和儿童的头皮可以换取赏金。康沃利斯辩称他的政策乃是遵循了美洲的习俗。他将米克马克人攻击殖民者的行为称作“谋杀”,而且他和地方议会认为征讨米克马克人的战役也不应当定义为“战争”。按照他们的说法,米克马克人应该被当作人数众多的盗匪无赖或反抗国王陛下政府的叛逆。

当劳伦斯和康沃利斯试图将他们充斥着暴行的战役与常规战争区分开来时,他俩就要与一个悖论做斗争,而且几乎从哥伦布时代开始,这个悖论就一直困扰着美洲各地的殖民者和欧洲人中的军事领导人。如果原住民战士是禽兽、懦夫、盗匪无赖和杀人犯,而帝国当局的回应是按照他们的“习俗”、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对待他们,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帝国的代表在蓄意做出被他们谴责为罪行的举动?除非帝国军队的行动拥有特别正当的理由,不然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显然是肯定的。一个从表面上解决这个难题的办法是像康沃利斯针对米克马克人那样指控他们发动叛乱。(https://www.daowen.com)

对康沃利斯这样的人来说,要想证明以男子、妇女和儿童为作战目标是正确的,那么,仅仅摘引极端挑衅情形还不够,因为如果帝国军队陷入无休止的暴力循环当中,他们宣称自己代表合法当局、代表正式法律秩序的说法就会土崩瓦解。因此,每当帝国军队针对原住民的所谓暴行进行对等报复时,他们都得坚持宣称自己是在采用特别的临时措施,是在为最终引入更有序、更正式的司法制度奠定基础。康沃利斯认为取下米克马克人头皮的人代表了秩序,声称抗拒他们的原住民乃是“叛逆”,并且暗示像这样的叛逆都会助长持续不断的暴力和混乱。

几乎每一个欧洲帝国派往美洲的代表都因为原住民未能尊重帝国权威、没有遵守欧洲规范而对他们实施惩罚。这种立场最明显、最夸张的表达是一份写于1512年的文书——《要求书》(Requirimento),从理论上讲,西班牙远征军首领应当在抵达此前尚未涉足的土地时向当地居民宣读这一文书。《要求书》用西班牙文写成,鼓吹教皇的权威,并且解释说教皇已经将美洲的控制权授予西班牙国王和王后。不论听众是否能够理解,不论他们是否真的同意,听到这些话之后人人都应当服从西班牙当局。文书末尾发出警告,要是听众拒不服从,就会被视为叛乱者并受到严惩。

1545年,8名方济各会修士被指派到尤卡坦地区向当地原住民传播基督教,接下来的17年里,又有多达30名修士加入了他们的队列,但他们面临的任务仍然颇为艰巨。按照预期,这些人本应当为几十万灵魂服务。1562年,方济各会修士发现尤卡坦地区的许多玛雅社区仍然在举行玛雅人自己的传统仪式。传教士拒绝承认失败,决心采取回应措施,就下令把玛雅人以20人为一组抓捕起来。根据一位目击者的描述:

当印第安人承认还保留少数“偶像”(一个、两个或三个)时,修士就用绳子绑住印第安人的手腕,把许多人串在一起,然后把他们从地上吊起来,告诉他们必须交代保留的所有“偶像”,还要把位置都说出来。印第安人说他们已经没有“偶像”了……于是修士就下令把大石块绑在他们的脚上,他们就被悬吊了一会儿,如果他们还是不承认保留了一大批“偶像”,就会被吊起来鞭打,还要把燃烧的蜡淋在他们身上。

这些暴力讯问类似宗教裁判程序,但传教士是在没有司法监督的状况下进行讯问的。玛雅人从未被指控为犯罪人员,也并未接受审判,尽管如此,他们还是遭遇了大规模的集体暴力。

实际上,这些方济各会修士正在指挥一场战争。在3个月的时间内,4500名原住民遭到严刑拷打,其中157人在审讯期间或审讯结束不久后死去。这样的审讯程序在西班牙人当中引发了争议,因为方济各会人士已经被特许免于卷入正式司法程序。修士的辩护者指出能够介入审讯的法官人数太少,问题的规模已经超出了法庭的处理能力。“如果我们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一切工作,哪怕是用20年也不能解决马尼(Maní)这一个省的问题,在此期间,他们会统统变成偶像崇拜者下地狱。”在无法依靠法庭起诉不顺从的原住民时,方济各会修士实施了刑讯逼供,他们的用刑手段与欧洲刑事诉讼中的酷刑颇为类似,只是在欧洲的应用规模一般而言相对较小。

另一些帝国官员也以类似方式借用了与犯罪行为有关的暴力形式,将它们用于战时的美洲。在17世纪40年代发生于巴西的荷兰—葡萄牙战争中,荷兰人和葡萄牙人根据标准的欧洲式战争规范对待对方,但双方的殖民地领导人都宣称巴西原住民对其效忠,于是就威胁把对方的原住民战士当作罪犯对待。荷兰人倒是不愿意,可葡萄牙人的确把图皮人(Tupi)战俘当作叛匪绞死,还挑选了一座被攻陷的荷兰堡垒,沿着城墙把他们的尸体挂了起来。

1623年,刚果国王唐·佩德罗(Dom Pedro)致信梵蒂冈,抱怨葡萄牙的罗安达总督若昂·科雷拉·德·索萨(João Correira de Sousa)与因班加拉人结为盟友,动用一支20万人以上依靠食人为生的军队入侵他的王国。葡萄牙人及其盟友肆虐、破坏了许多省份,那里有无数基督徒被杀,此外还有许多人沦为奴隶。出于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目的,唐·佩德罗夸张地声称某个省份里的所有人都被杀掉吃肉了。科雷拉否认唐·佩德罗拥有王位,指控这位国王的支持者发动叛乱,以此证明自己与因班加拉人结盟的合法性。

为了惩罚发动叛乱的原住民,一些帝国领导人从刑事诉讼程序准许的制裁手段中挑选一系列暴力行为,另一些人则选择性地而且往往是创造性地从据说由原住民自己犯下的暴行名录中借用若干。17世纪40年代,荷兰军队在新阿姆斯特丹附近与阿尔衮琴人交战,结果荷兰士兵竟然自行模仿对手投入战斗。荷属殖民地的农民就报告他们目睹过一次流血事件:一些负伤的原住民跑了过去……他们的手被砍掉了,有的人腿被打断了。有些人把肠子抱在怀里,其他人身上有着极为可怕的割伤、劈砍痕迹和创伤,类似的状况在其他地方根本不可能发生。农民们起初以为是莫霍克战士袭击了这些人,但真正的肇事者却是荷兰人。这种故意伤害源自殖民地总督的焦虑,他对无法通过欧洲式刑事诉讼手段处理原住民感到沮丧。在一名殖民者被杀后,他向自己的地方议会发问:“审问这起骇人听闻的谋杀案不对吗?不合适吗……要是印第安人不按照我们的要求交出凶手,难道不应该摧毁他所在的整个村庄吗?”荷兰人最终还是攻击了几个村庄。

就在几年前,格劳秀斯还坚持认为在战时应当放过儿童、妇女、老人、教士、学者和农夫。古奇大体赞同格劳秀斯的看法,宣称“妇女、儿童、病人、老人的确在敌人总数之内……但这些人是不会展开抵抗的敌人,因此,我们就无权虐待这些人”。但在围困、进攻城镇和村庄时,像这样的指导方针是很难遵守的。要是某个帝国的军队从另一个帝国手中夺取了殖民地,他们就会经常掳掠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殖民地人口。同样,面对原住民抵抗的殖民者也时常计划迁移或灭绝整个社群。对美洲原住民而言,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参与过摧毁敌对村庄的行动,欧洲殖民者抵达美洲后,美洲原住民战士也为了限制或减少殖民点的扩张频繁地投入战斗,有些人甚至打算彻底消除殖民地。那些尝试就不可避免将男人和妇女、儿童都视为目标。

1636年,在新英格兰人及其原住民盟友焚毁位于米斯蒂克的村庄之前,曾有一个佩科特人代表团询问一群殖民地士兵他们是否杀害妇女、儿童,士兵以威吓的语气答道:“接下来你们应该会看到那种状况。”佩科特人的问题反映了人们普遍担心有人对装备低劣、无力保护自己的人施加暴行。佩科特战争的另一位参与者发现殖民者不乐意消灭妇孺,而且属于那块地方的印第安人也是如此。尽管如此,佩科特战士还是会杀戮妇女、儿童,不过就杀死的妇孺数量而言,他们远少于殖民者。在袭击康涅狄格的韦瑟斯菲尔德(Wethersfield)时,一队佩科特战士杀死了一名妇女和她的孩子,还抓走了两名年轻女子。他们把妇女的衣服当作划艇的风帆,这显然是为了嘲弄殖民者。新英格兰男孩从小就接受如下教育:兵役能够展现男子气概,好兵就应当保卫家庭里的其他成员。佩科特战士展示了妇女服饰,以此表明他们知道如何令新英格兰人心烦意乱。

类似的事情也影响到美洲的其他地区。在17世纪的智利北部,阿劳坎战士拉着战时抓来的西班牙妇女游行并加以羞辱,他们还蓄意散布正在发动袭击和打算发动袭击的谣言,让西班牙定居者始终处于戒备状态。18世纪的巴西,在那些受到威胁的殖民前哨据点里,定居者会被动员起来保卫自己的社群,抵抗原住民战士的袭击,这些袭击被定居者描述成由纵火、盗窃和谋杀组成的一系列运动。在新法兰西,耶稣会的宣传人员大骂豪德诺索尼部队的残酷行径。与智利、巴西和英美作者倾向强调原住民针对殖民者的暴行不同,法国耶稣会士主要关注已经皈依基督教的美洲原住民蒙受的痛苦。根据保罗·拉格诺(Paul Ragueneau)的说法,当豪德诺索尼战士在1649年攻破蒂翁农塔特(Tionnontaté)村后:

那是一个难以置信的残酷场面。敌人从一位母亲那里夺走了她的婴儿,然后把他们扔进火里,其他孩子或是注视着生病的母亲在他们脚下被殴打致死,或是在火焰中呻吟,无论在哪种状况下,敌人都不准孩子们表现出一点同情心。流泪是一种犯罪行为,这些野蛮人要求他们的囚徒应当像走向胜利一样前往囚禁地点,一个因为自己婴儿死去而哭泣的可怜基督徒母亲被当场杀死,这是因为她依然有爱,无法迅速遏制她的自然情感。

耶稣会士将这些死去的基督徒当作殉教者纪念,而且煽动了豪德诺索尼人的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