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秩序
基根在描述战斗时强调了“人”的因素,“人们努力调和自我保护的本能、荣誉感和完成某一目标的成就,而其他人也已经准备好为了这个目标杀戮他们”。基根给出的描述存在诸多线索,它们表明作战部队在发生暴力危机时拥有各式各样维持秩序的方法。在战斗当中,有些战士可能已经从内心深处认同了一整套的军事价值观,即将勇敢、忠于职守和珍视荣誉等美德放在优先地位。他们或许对自己的军事目标抱有极为强烈的献身精神,以至于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去实现它,这种方法可能是军事价值观的补充,也可能是替代品。但“自我保护的本能”或许凌驾于上述所有考量之上。在16世纪的中非,步兵交战常常以其中一方战士转身逃命告终。而原先彼此并肩作战的战士会为了不让别人挡道而扭打起来,这种逃命就可能引发混乱。有时,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战士会留在后方,或是威慑他们前方的战士,或是掩护那些战士撤退。那些逃离战场的人分散地回到自己的村庄里,要是逃跑的人太多,军队就很难重整乃至根本无法重整。逃亡的参战人员也会承担巨大的个人风险。基根就强调过一点,有些战士在交战当天可能别无选择,只能服从命令参与战斗,因为违令逃跑会更加危险。
为了协调各人的行动,战士们需要找到一种共同执行计划的方法。有时候只用相互赞同对方意见就可以完成这一进程,但更常见的情况是将部队中易受摆布的人置于领导者的指挥之下。根据一位目击者的记录,在19世纪20年代,科曼切酋长们聚集在议事会里听取“长者”的证言,这些长者获准提供他们在漫长人生经历中学到的经验教训。与会者就全体相关事宜以机敏、审慎的态度进行讨论,并仔细权衡每个行动流程的利弊。如果议事会批准了军事行动,他们得首先就集结点达成一致,然后再确定战略和战术。
议事会的指挥是灵活的。尤其是在马匹和火器传入北美后,许多美洲原住民社会采用了突袭、自发行动和临时拼凑投入战斗的战术。这种战术体系要想正常运转,就得让战士们对作战目的拥有统一看法。大多数美洲原住民部族也非常重视军事层面的德行,他们的战士在死亡面前表现得很释然,这令欧洲和殖民地观察者备感惊讶,那些无法勇敢地直面死亡的美洲人则会受到排斥。新英格兰人威廉·道格拉斯(William Douglass)在很多方面对美洲原住民都没什么好话,可他还是在1750年承认原住民战士通常拥有“极度刚毅的头脑”。他声称“他们在经受任何酷刑和死亡折磨时都不会展现出恐惧或忧虑”。纽约人卡德瓦拉德·科尔登(Cadwallader Colden)以类似的词语描述豪德诺索尼战士,并且得出了他们比古罗马人还勇敢的结论。欧洲和殖民地的观察家们把荣誉和社会等级联系在一起,而且对普通士兵的期望也低得多,因此,他们在看到原住民这样的纪律后大吃一惊。美洲原住民社会相对而言较为平等,但他们的作战方式中也有某些等级制度会发挥作用。
按照传统,美洲原住民战士要在投入战斗前寻求神灵的帮助,为了获得这种精神支持,他们参与了多种多样的仪式。有些人选择禁食并发誓禁欲,有些人连续跳舞几天之久。正当战士们准备战斗之际,军事首领或议事会则在宣读预兆,以辨别神灵是否会在他们的事业中提供帮助。在南北美洲的诸多地区,这类习俗影响着原住民的战争。加勒比人的军事首领自称拥有“神秘的力量”,他们使用占卜术分辨敌人的行动。这些军事首领备受尊敬,他们的骨头会在死后被保存起来,染成红色陈列在公共会堂里。(https://www.daowen.com)
作战部队的等级结构反映了社会分层的一般模式。一些非洲国王任命其亲属担任指挥职务,而在非洲的另一些地方,军职干脆就是世袭。英军的职位以高价出售。普通英国人非但承担不起购买职位的费用,也无法负担相应的衣着、装备费用,同样也做不到以人们期望中高官应有的方式招待他人。在欧洲,权力巨大的军队职位几乎完全被出身高贵或家境富裕的人垄断。
从军营建筑中就可以看出欧洲军官与士兵之间的社会等级。托马斯·雷蒙德在一名上校麾下服役,上校在行动时带着一个女仆、一个厨子、一个马夫和另外两个仆人,他有一顶炊事帐篷、一顶供仆人居住的帐篷、一顶用于自己宿营的帐篷,此外还有一顶用于膳食、会议、集会、礼拜和娱乐的帐篷。雷蒙德则连一张床都没有,这就形成了鲜明对比。他用树枝搭成一个格子木架,塞满麦秆,再在上面用一顶旧帐篷的部分材料搭建一个睡台,可当军队开始转移时,他就不得不扔下这件临时凑合的家具。此后,雷蒙德到处寻找庇护所,以寻求舒适和遮蔽,可在一个雨夜里,他就直接裹着一块布睡在地上,那块布也变得越来越湿。
为了在这样的状况下仍然让人员就位并保持服从,欧洲陆军就依靠威胁和施加严厉的体罚。当时在欧洲的普通士兵是陷入绝望境地的人,他们要么是被迫服役,要么是别无选择才参军。没有持续不断的武力威胁,就不能依靠他们来服役。为了让士兵保持服从,17世纪的法国军法规定了鞭打、烙印、割鼻、割耳、切手以及包括枪决、吊死或烧死在内的诸多死刑,死刑有的还算痛快,有的就颇为痛苦。鞭刑是欧洲陆军中最普遍的处罚。在18世纪,若是一个开小差的英军士兵被逮住,他可能会因为自己的逃跑受鞭打1000下。
军法的严厉程度震慑了新兵和其他不熟悉它的人。七年战争期间,新英格兰人戴维·佩里(David Perry)被派往新斯科舍与英国士兵一道服役,他看到有三名士兵因为犯下了他认为的“小小违纪行为”而被绑起来鞭打。“等到他们挨了300鞭后,就似乎已经彻底把肌肉从肩膀上抽打出去了,他们无声地、一动不动地耷拉在那里,好像早就没了命一般”。当佩里在60年后回顾这一经历时,他将此举诠释为不列颠人特有的残酷仪式,还指出他对此事的反感和其他新英格兰新兵的不快预示着革命战争的动荡。这个判断的确有些道理,但就新英格兰人对不列颠权威的小集团式不满情绪而言,这实际上反映出近代早期大西洋世界的所有大部队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情况。大部队是混合体,由独立征召的较小单位组成。如果组成那些单位的人还怀有情感上的忠诚的话,那忠诚于自己所属小单位的可能性就要比忠诚于整支军队高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