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的基本情况
为了比较全面深入地把握我国部分地区起诉与受理制度的运行状况和法院立案审判工作的现状,为起诉与受理制度的改革和起诉权的保障研究提供第一手的实证资料,笔者开展了问卷调查活动并进行统计分析。尽管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完成报告所使用的调查研究方法未必符合法社会学的规范要求,但报告本身是经过认真调查、分析、总结以及付出大量辛勤工作的成果,也在一定程度上直接、真实地反映我国起诉与受理制度的司法运行现状和起诉权的保障状况。(https://www.daowen.com)
问卷调查工作总体进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设计问卷。笔者在广泛阅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编的系列出版物《立案工作指导》、立案方面的著作、有关起诉与受理(立案)的司法解释和民事诉讼法学界的有关专著、期刊论文的基础上,设计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是三级法院的立案庭、民庭、研究室的法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人以及打过民事官司的当事人,对象分层主要考虑与起诉和受理(立案)工作的关联度和距离远近。调查内容涉及现行起诉与受理制度的运行状况、弊端、改革与完善的诸种设想等,力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法官、律师、检察官以及其他法律人对起诉与受理制度及其运行状况的观点、看法以及期望改进之处。第二阶段:全面开展问卷调查工作。问卷的调查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调查。笔者在三届在职法律硕士授课、开题、预答辩时发放问卷,共回收法律人有效问卷88份,包括河北省三级法院的法官31份、其他法律人57份(其中检察官28份、律师9份、政法委工作人员4份、司法局工作人员5份、公安局工作人员4份、高校法学教师7份)。二是委托调查。笔者委托法官、律师20余人在所在单位及当地进行调查,回收有效问卷398份,其中立案庭法官110份,民庭、研究室、基层法庭法官153份,律师135份。委托调查的对象包括:两个高级法院的立案庭、民庭、研究室法官;河北的三个中级法院、六个基层法院的立案庭、民庭、研究室法官和近十家律师事务所;江苏、浙江的四个中级法院、六个基层法院的立案庭、民庭、研究室和基层法庭法官以及十多家律师事务所。此外,委托律师对打过民事官司的当事人的进行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50份。笔者还与一些法官、律师进行了单独交流。第三阶段:数据统计。笔者收回全部问卷后,进行了统计,得出了具体的统计数据,以下将主要方面进行归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