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诉权入宪的建议
一是建议在宪法中明确规定诉权。表述为:任何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公正的审判。公民提起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刑事自诉案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并作出公正裁判。二是规定公益诉讼方面的诉权。现阶段我国公益诉讼缺乏明确的法律根据,应当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时,公民、公益性团体和检察机关均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三是保障性条款。在宪法中规定,公民的诉权受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进行诉讼确有困难的,有获得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权利。(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