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P的借鉴价值概述
DQP提出了分别针对副学士、学士、硕士的独特的学历资格要求(学习成果标杆),为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价与提升构建了一个框架平台。
DQP的提出借鉴了欧盟的欧洲学历框架,但DQP相比欧洲学历框架更为具体、更具参考性(对五个基本学习领域的学习成果参照点的具体描述)。同时,DQP的学习成果参照点一方面,在每个学历层次上采用了抽象性的描述,以求覆盖众多不同学科专业的普适性;另一方面,在描述上考虑了副学士、学士、硕士这三个不同学历层次之间的关联与递进关系。另外,DQP淡化了不同类型高等院校对五个基本学习领域中某一学习领域的侧重要求,主要强调将五个学习领域间的融合视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因此,DQP体系设计可为国家层面的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价与提升提供一个有着共同框架的平台。
DQP强调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环境需求,高等教育应对大学生所掌握知识和技能的广泛性、融合性、应用性有更高的要求,这更有利于学生毕业后适应工作、适应社会、适应环境,以及后续不断的自我学习。DQP的借鉴价值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DQP列出了五个基本学习领域,除了强调在学历所需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外,还强调了广泛与融合知识的重要性。这显著改变了传统上对专业知识与广泛知识的区分,转而强调两者之间在理论、方法、实践和应用上的融合。同时,智力技能领域(部分对应德国职教体系强调的方法能力与社会能力)也不再被视为一个单独的学习领域,而是融合入专门知识与广泛知识,以促进对这两类知识的学习、融合与应用。(https://www.daowen.com)
第二,DQP融合了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理念,但不止于此。DQP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融会贯通(proficiency)”——其含义摆脱了单单某一个领域或某一个方面的“能力(competence)”的局限,而强调在某一学历层次横截面上的“能力总和”以及“能力的广泛与融合”。学习成果参照点所表达的学业要求就并非针对学生的各项单独能力,而是对于不同学历毕业生的融会贯通要求。由此,DQP对高等教育提出了一个新的改革思路:大学生的某些“能力”不是用一门课来教、来评价的,而是通过多门课程协同培养、综合评价。一些美国高等院校在DQP应用实践中,就是以“极点体验”这类综合性、应用性课程作为试点,取得良好的成效。
第三,学生在第一学期就通过“学历专业规范”对其职业能力、培养计划有清晰的理解,同时通过“课程规范”对每门课(包括跨专业课程)在专业规范中的功能定位以及与职业能力的关系有清晰的理解,得以对其学习进行自我构建,从而实现学生在提高学习自由度的同时,有效地规划其学业、选择学习课程,学生的学习动机与兴趣得到进一步增强。
DQP强调以学习成果来体现对学历资格的要求以及学生对所学的掌握,在操作层面上能为三个学历的递进、五个学习领域的融合以及社会各界(也包括教师与学生)对高等教育质量的理解与评价,构筑了可以沟通与交流的基础平台。
DQP采用成效为本教育理念(outcome-based education,OBE),列出了三个学历层次、五个基本学习领域的具体学习成果参照点(学生取得相应学历时被期望知道些什么、能做些什么),并借助行为动词要求学生通过可分离、可观察、可直接衡量的活动,展示其“所知道与所能做”的内容。在这一“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模式下,学生可以对学习(包括目前学历与后续学历)进行自我构建,增强学习自主性与积极性;教师也可以与学生建立一个“教与学的契约”,实现教学过程与质量的自我约束与监控;高等院校可以对“学校使命—专业设置与调整—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课程”这一教育链进行匹配调优;其他主体,如政府、用人单位、家长,则可以通过学生所展示的学习成果证据,对学生个体以及高等院校进行科学的总体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