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起源与标准时间单位
学分制缘起于选课制度。德国著名教育家威廉·冯·洪堡创办柏林大学试行课程选课制,从此选课制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的教学制度。1779年,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率先将德国的选课制度引入到美国,这促成了学分制于19世纪70年代在美国诞生。在这之前,美国各大学采用传统的学年制。率先对学年制做出改革的是美国哈佛大学校长艾略特。1872年他首先在哈佛大学实行选科制,允许学生自由选科。这样伴随着选科制的要求,“学分制”从此诞生,一些大学也开始效仿试行学分制。
尽管是哈佛大学带头实行学分制,但是教育界对于“学分”的概念并无统一认识。19世纪末,美国教育协会认可了“标准时间单位”(standard time unit)的概念——以学生花在一门课程的时间量,作为一种便于比较的衡量方法。但是这个概念当时并没有受到广泛的支持。
学分制受到广泛支持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中学的急剧扩张引起的。随着学生人数快速上升,申请上大学的学生人数也相应地大增,这给大学的录取造成了困难的局面,而大学教师的工作量也急剧增加。但是,许多大学为教授退休的准备工作做得太少,导致许多教授的工作时间远远超过他们或他们的学生所能承受的极限,导致一片抱怨声。这促使安德鲁·卡内基(Andrew Carnegie)开始着手解决这个与学分学时无关的问题——大学教授缺乏养老金的问题。
卡内基决定为大学教授创立一个免费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且由非营利的“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Carnegie Found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eaching)管理。他利用这个免费养老保险制度的激励,促进改革(附设条件)规定任何想参加养老计划的高校,必须使用“标准时间单位”作为高校录取学生和衡量教师工作量的用途。从此“卡内基单位”(Carnegie Unit)便成为一个用来确定教师怎样才可以获得全职养老金资格的典范单元。教授获得这项资格,要求在15周的学期内教授12个学分。而1个学分等于每星期一小时的师生接触时间(faculty-student contact time)。对此,学校并没有失去什么,但可以免费参加养老金计划,这样,基于时间的标准单位(从此称为“卡内基单位”)便成为高中毕业和大学入学要求标准及核定教师工作量的基础。卡内基养老保险制度也促成了高等教育机构把自身的课程单位转换为时间单位,并且以此来确定教师的工作量“阈值”(threshold),以符合新养老金计划的要求。很快,后来被称为“学分”(credit)的单位便成为美国大学课程的基本构建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