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恶俗
除恶俗
风俗有良俗、恶俗之分。黄州有溺女婴的恶俗,一般平民小户,只能养二男一女,生多了,往往溺杀,尤其是女婴。苏东坡写信给对岸的朱寿昌:“初生辄以冷水浸杀,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闭目背面,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嘤良久乃死。”
这恶俗,恐怕已有几百年了,人们习以为常。虎毒不食子,人被称为“性本善”,却干这种事。黄州历任太守,视溺婴为寻常,认为不值得大惊小怪。官吏“享国”,小民杀婴。杀了多少代了,亦不忍,却要一代代杀下去。有法律禁止,但管不了偏远之地。
古代男尊女卑,衍生各种各样的恶俗。针对恶俗,可以写几本书。
问题的症结在于:官员们太享受了。冗官,冗费,冗宗。国家财力又主要用于养兵。
熙宁、元丰年间,司马光在洛阳率先搞“三菜一汤”,十二个国家级政要每月聚会,用餐极简。这是为全国的官员作表率,力戒奢侈之风。但皇帝并不这么想。朝廷各部门“利孔百出”,争利打破头。官员都是利益链条上的官员,范仲淹式的人物只会越来越少。
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历史有个循环怪圈。
目光长远的官员与纠缠眼皮子底下那点利益的官员,其斗争是长期的,有时水火不容,势不两立,你死我活。而后者占上风的情况在诸多朝代屡见不鲜。北宋后期,官风日坏,像蔡京这种人,在汴京扩建豪宅四十里,强拆民居一千多户。(https://www.daowen.com)
优秀的士大夫们遵循孔子孟子,不言利,只言义,为什么?
逐利是动物本能,尚义是价值规范。
司马光、苏东坡这样的人,在元丰年间已是逆势而行。
朱寿昌是孝子,苏轼传书过江,合作的可能性大。他不曾考虑黄州长官徐大受。
苏轼在信中说:“但得初生数日不杀,后虽劝之使杀,亦不肯矣……若岁活得百个小儿,亦闲居一乐事也。吾虽贫,亦当出十千。”一万钱,是他一家几个月的生活费。
贬黄州无权无钱,苏东坡想方设法。
他倡导建育儿会,一年能救百余女婴。他牵头干起来了,朋友广,善款多,由“敏而好义”的王朝云负责日常,工作做得细,并且考虑长远。
黄州女婴终于不再遭溺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