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益创业教育

三、公益创业教育

公益创业的发展也促使了公益创业教育被提上日程。公益创业教育(Social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的概念由哈佛大学教授笛茨于2005年首次公开提出,其将开展“培养能够识别机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创造社会价值的社会企业家”[25]的教育活动统称为“公益创业教育”。目前,哈佛大学的公益创业教育教学及科研主要由社会企业计划研究中心承担。该研究机构的使命是:传授关于创业的基本知识、技能;课程侧重于高级经理项目培训;为学生在非营利领域创业提供职业指导。在公益创业教育的实践上,公益创业教育在西方国家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成立只有十多年,培育出不少卓越的公益创业家。世界著名的大学如斯坦福大学、哈佛大学以及牛津大学等都开设了相关的研究中心。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典型的公益创业教育模式可供借鉴,同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不断探索国际社会创业的实现和发展。

关于公益创业教育的内涵,国内学者尚无一致认可的定义。唐亚阳等认为,公益创业教育是指进行公益创业所需要的意识、精神、知识、能力及其相应公益创业实践活动的教育。[26]它对学生进行包括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以及技术、社交、管理技能等全方位培训在内的“系统性”教育。我们认为,公益创业教育是以传统创业教育为基础,对传统创业教育内涵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培育进行拓展,凸显公益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强调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实现公益人格的养成的崭新教育形态。总之,我们可以把公益创业教育理解为是一种旨在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的教育。这显然与当前高校思政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目的是吻合的。

中国公益创业教育教学起源于2005年。2005年北京光华慈善基金成立,致力于公益创业和社会企业的教育。由于高校具有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天然优势,肩负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因此以大学生群体作为专属教育对象的高校公益创业教育也应运而生。高校公益创业教育是培育大学生开展公益创业所必备的理念、知识、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相应实践活动的教育形态。它既具备创业教育开创性、创新性的本质属性,又可外延至社会意识和道德教育,包括解决社会需求或问题、拓展公益企业规模、获取资源、发掘机会、探索可持续性商业模式以及评价成果等[27],最终的宗旨是培养大学生以创新性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

当前国内高校的公益创业教育仍然处在探索阶段。2008年10月,湖南大学开设国内高校首门公益创业课程。2009年9月,中国第一部公益创业学教材由湖南大学出版社出版。2009—2013年,由中国相关组织与英国大使馆文化协会(BC)合作致力于培养中国公益创业者的社会企业家训练项目,培养了近1000名中国公益创业者。而友成基金会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合作开发的公益创业课,覆盖人群超过11000人。作为创业教育中的一个新领域,公益创业教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真正开展公益创业教育实践的高校极少,仅有极个别高校率先探索,如湖南大学在实践中凝练出基于集群的“公益助学+就业+创业”的产学研一体化的高校公益创业教育模式。而多数高校尚未将公益创业人才的培养引导提上日程[28];对公益创业教育的研究比较零散,尚未成为创业教育研究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