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现有政策并制定大学生公益创业的扶持政策

二、完善现有政策并制定大学生公益创业的扶持政策

在我国当前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公益创业应该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渠道。政府应对大学生公益创业在准入“门槛”、财税减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配备具体的扶持举措,让大学生有效参与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中,一定程度上不会导致人力资源浪费。政府应注重对大学生公益创业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

在鼓励大学生公益创业活动上,各地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学生公益创业的优惠政策。《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而资金规模上,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但是究其实质来看,这些政策措施内容实质过于集中,多样性则存在不足。现有的政策一方面主要关注大学生公益创业活动的优惠政策,这主要体现在注册资金和场地费等方面的费用减免;另一方面集中于对大学生公益创业活动提供一定的启动基金,如一些小额低息贷款。

从政策实施过程来看,尽管现有的创业政策对于大学生在公益创业活动中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和优惠贷款进行了规定,对政策的实施细则还需要进行规范和细化。

(一)形成支持大学生公益创业的舆论场

营造“人人支持创业,人人获益创业”的良好氛围。政府要从高校服务地方、联动培养人才、解决就业民生问题的角度,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大学生学以致用,用创意和热情来帮助政府解决社会问题。及时选树典型,总结经验,用党报党刊发出权威声音,引导社会民众关心和支持大学生公益创业。

(二)立法支持公益创业组织的创立和规范其市场行为

一方面,在遵循现行宪法制度的前提下,应根据公益创业组织发展的需要,逐步制定和形成配套的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公益创业组织成立的必备条件、登记管理的机关及必经程序,用法律形式明确公益创业组织的性质、宗旨、地位、组织形式、经费来源、权利、义务等,使公益创业组织及其运作合法化、规范化,同时又不失灵活性,增强法律规范的操作性和针对性,搞好法律体系的衔接和法律规范的配套。另一方面,要通过立法规范公益创业组织的经营行为。不同经营活动要采用不同的税收政策,应当对公益创业经营活动的规模和收入比例做出规定,防止一些机构打着公益创业组织的名义从事高度商业化的运作,还可以对公益创业组织商业活动的收入和利润分配进行规制。

(三)转变职能,整合资源,强化统筹

按照行业和产业发展规律,政府往往会出台保护政策或实施政府补贴来规范某些行业的发展。大学生公益创业尚处萌芽期,政府应简政放权,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简化行政审批手续,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更多包括大学生公益创业组织在内的“草根”公益组织进行公益创业。在公益项目招标等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允许大学生公益创业组织获得与其他社会组织同等的竞争机会。在适合大学生从事的政府购买服务中给予优先照顾。

(四)鼓励社会组织提供支持

利用政府的良好信誉,鼓励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爱心企业、非营利性质基金会等积极对接大学生公益创业项目,提供资金、人力、培训等一系列支持。

(五)一些针对大学生创业的配套措施也需要加紧出台

比如,对于创业大学生的户口档案问题、技术职称问题,在政策层面切实解决这些资金之外的问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创业压力,提升创业活动成功比率。

(六)应当完善专门针对公益创业的支持政策

在落实现有扶持大学生的创业支持政策上,研究制定针对大学生公益创业的专门性政策,来加大对公益性创业的扶持力度。比如,政府应大力推行全面的公益创业策略,支持公益创业的开展,对公益创业类的组织予以免税、政府补贴等,在社会公众中推广公益创业组织的形象,让公益创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设计和提供在政府采购方面获得与商业企业同等的竞争机会,甚至有所倾斜。在公益组织进行商业化运作方面,市场化运作的相关制度要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