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大对大学生公益创业的资金支持
(一)设立公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设立政府公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拓宽公益创业融资渠道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公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三种模式,包括由国家开发银行出资、地方政府财政出资或国有创业投资公司出资设立,其投放领域主要在高新技术行业。国内首部《中国青年公益创业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在受访公益创业组织中,28%得到了“企业赞助”,收入源于捐款的组织有14%,58%实现了“自己造血”。借鉴先前的发展经验,探索设立政府公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政府财政支出为先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公益企业。科学制定引导基金章程和管理办法,加强风险防范和监管,保障基金的政府导向功能,确保资金的投资方向。由于公益创业投资的社会收益回报期较长的特点,政府部门还要确定基金的存续期限,以及制定强制清算制度,采用税收减免、政府贴息等方式提升信用等级,吸引商业金融资本的投入,拓展公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融资渠道。
(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高校大学生公益创业项目
公益创业虽不以盈利为目的,但资金是其组织发展、项目运营的强大支撑。高校可以凭借自身的公信力,为大学生公益创业活动寻求更多开源节流的通道。一是协调政府针对大学生公益创业单列税收通道。高校可以根据关于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条文,推动政府对通过认证的公益创业团队施行减免税收政策,减轻团队的税务负担。同时,高校重点遴选和培育与当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关联度大的公益类中国高校科技信息化建设创业项目,更容易帮助大学生公益创业者成为当地的特定关注对象,享受单列税收政策,同时享受特别扶持举措。二是政校联合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公益创业。近些年,公益事业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家投入公益事业中,一定程度上为大学生公益创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高校应抓住机遇,大力宣传,从政校企等多方为公益创业项目吸引捐赠与投资。高校是政产学研合作实施的重要载体,也是众多社会企业经常聚集的场所,可以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和优质企业参观孵化园,特别是公益创业的孵化器或孵化区域,让各界体验公益创业团队的运营实况与社会情怀,吸引各界投资与支持。三是设立高校公益创业孵化的“绿色通道”。高校可以结合设置公益创业孵化器或专门区域的机会,从原有创业扶持资金中划拨公益创业专项,重点从社会效益的角度来设定项目评价标准,在申请周期等方面开设“绿色通道”,在资金数量等方面实施政策倾斜。
(三)政府鼓励发展公益创投
公益创投投资主体为基金会或企业,是针对公益领域的新型公益资本创业投资,能为处于创业中的公益企业注入资本助其创业成功。公益创投的运作方式类似商业投资行为,但公益创投投资目标具有非营利性,投资不求回报或回报继续用于公益事业。资金投入后投资方将与被投资公益组织建立起长期联系,包括项目的前期评估、项目执行监管和技术人员支持等,创投资金进入后能运用企业的管理经验弥补公益组织在商业化运作上的不足,提高其能力建设,促进公益模式创新,达到公益创业活动在社会效益、资金运作等方面的合作共赢。公益创投应该具有6大特征:第一,高度的参与性,投资者会介入组织内部管理,或成为其管理者。第二,个性化的金融安排。投资者应根据组织特征制定金融安排。第三,长期的资金支持。通常周期是3~5年,直至组织财政走上轨道。第四,非资金支持。在经费之外还要提供战略规划、营销沟通、管理培训、人力资源指导、资源网络搭建、资源开拓等一系列培育服务。第五,组织能力建设。培养组织的运行能力和长期生存能力。第六,绩效评估,投资基于绩效,关注良好的业务规划、可评估的产出、预定目标的达成、明晰的责任归属以及良好的管理能力。
欧美发达国家的公益创投,流程与商业风投相仿,基本都是从遴选投资对象开始,经过尽职调查后选定受资助方,然后提供经费资助并且支持受资助方进行能力建设,最后在成果考察后退出资助。
公益创投一般有两种模式:企业领跑型和政府助推型。企业领跑型在我国比较成功的如联想公益创投计划。联想集团从2007年开始启动公益创投计划,并于2009年推出了针对青年人的“青年公益创业计划”,为中国境内公益创业组织投入创业基金,并从企业经营的角度,除了资金,对公益组织还输入包括志愿者、战略规划、财务管理、品牌营销等各方面的能力。联想公益创投计划,让得到支持的公益组织迅速成长,也为企业从事慈善公益事业提供了新的思路。还有一种是政府推动型。政府对于公益创投的支持也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直接参与,另一种是组建公益组织孵化器。
相较于国外的成熟运作,“公益创投”这个概念进入中国也只有几年时间,甚至对于很多公益组织来说这都是一个新生事物。目前为止只有寥寥可数的几家企业在以这个模式投入公益事业。首先,中国的企业界对这一创新公益模式还缺乏充分了解,公益创投还需要政府大力宣传。大多数企业对公益的观念仍然只是停留在简单的捐款捐物上,并不愿意投入更多人力、物力,主要担心影响企业的自身利益,所以对于政府而言,除了大力宣传公益创投之外,还需要通过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企业对公益创投。其次,对于公益组织自身来说,中国特殊的双层管理体制造成了大量的组织单纯依靠业务主管单位的拨款生存,坐等政府“输血”,缺乏竞争力,也不具备项目的立项和执行能力。相比较与企业进行“麻烦”的合作,很多组织似乎更愿意接受单次捐赠,不愿接受监督。对于持有这种观念的组织要纠正观念,提高认识,提高能力,认识和意识到公益创投是一种有效助推公益创业的手段。在公益创投还不被社会和公众所周知的情况下,除了依靠一些领头企业的表率作用之外,更为重要的还是需要公益组织依靠自身的效率和社会收益来进行宣传、创新思路。最后,要为公益创投等公益创新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快政社分离的步伐。唯有如此才能够增强公益组织的独立性和竞争意识,真正主动地、自发地去提高自身能力。在保证公益创投顺利进行的情况下,要进行有效的监督,保证项目的有序进行,以避免出现公益组织商业化,偏离公益目标等问题。
(四)多方举措吸引私人投资和慈善捐款
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大学生公益创业的认知,以期得到广泛认同和支持,达到接受慈善捐赠和吸引私人投资的目标,这也是缓解公益创业筹资难的渠道。经济发展带动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公众的公益慈善意识随之提高,公众对社会发展的关注,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将发挥着政府与市场所无法替代的作用。社会公众对公益创业认知的提高带动捐赠资金的增加也使慈善捐款成为大学生公益创业筹资的渠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