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供公益孵化基地等创业扶持

一、政府提供公益孵化基地等创业扶持

公益创业在我国始于2006年,2009年起公益创业逐渐成为公益创新的新兴力量,与此同时政府也主导推进了一系列公益创业活动。2010年3月,全国工商联、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与中华职业教育社联合举办“全球创新型经济高层论坛”,开展“首届中国社会公益创业导师”和“首届中国创新榜样”推选活动,全面、深入、科学地推动创新创业活动,促进经济复苏和扩大就业机会,增强国民经济发展信心,推进中国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2010年5月,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北京华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联合发起了“首届中国社会创新奖”评选活动。于12月在北京举办了“社会创新国际论坛”,大大推动了社会创新和公益创业事业的发展。此外,在香港民政事务局的大力支持下,香港民间社会企业高峰会成功举办。

公益创业的难度并不比创办商业企业简单,甚至对创业者知识、技能、意志力方面的要求更高。政府要对有志于公益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及时的引导与必要的扶助,解决公益创业社会文化氛围缺失的问题,孵化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标杆性公益组织,消除大学生对公益创业的畏难情绪。国外在政府和高校共同促进大学生公益创业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如哈佛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的公益企业创业实验室,该课程计划通过一系列的环节,包括对研究问题的提炼、调研的组织、调研数据和案例的整理和分析、小组讨论、撰写活动小结和报告等,提高大学生对问题的提炼、分析能力和对社会现实的把握程度。同时还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交流沟通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用公益企业家方式解决具体社会问题的创新思想,倡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创新性思维。目前,我国很多地方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创业孵化中心,针对公益创业这一类特殊的创业,在创业孵化中心内部搭建专门的孵化平台,提供专业性的孵化支持,提供如创业场地、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创业能力建设以及小额资助等关键性软硬件服务。一方面可以实现培育公益创业者的目的;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公益创业吸引大学生从事公益事业。公益创业初期,对创业资金的需要一般是最迫切的,因此建立公益创业基金是搭建公益孵化平台最重要的主体工程。公益创业基金本身也属于公益创业的范畴,在社会捐赠的基础上,通过自力更生地开展公益性经营并取得收入,用规模不断扩大的基金扶持处于初期的公益创业,形成良性循环的公益创业项目,来推动大学生公益创业的发展。

国外公益创业的发展经验表明,公益创业的成功因素主要是公益创业者自身的素质。公益创业者要有真正的企业家精神,具备专业和商业化管理的技巧,除了对社会弱势群体有同情心和包容心外,还必须对这些群体给予合理的期望,鼓励他们贡献社会、发挥所长,帮助他们增强能力、提高公众认可度并支持公益创业。政府要适当推动公益创业的发展。政府在整个过程中发挥积极的引导和协调作用,对公益创业人才的培养加以支持和鼓励。

(一)营造公益创业教育的氛围

政府部门要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鼓励学校进行公益创业教育,并鼓励社会各行业各企业与学校积极配合,在全社会营造出重视公益创业教育的氛围。

(二)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

政府出台政策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支持大学生公益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公益创业人才的培育,并根据实际情况,为公益创业提供资金、技术等的支持。另一部分则是出台学校与社会企业合作的政策,确保政校企协同发展能够长期稳定的进行,避免出现一头热或配合意愿不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出台对校企合作的优惠政策,给予学校和企业资金支持或减少税收的优惠,增加双方合作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