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益创业组织发展面临的问题

二、我国公益创业组织发展面临的问题

当前,我国公益创业组织发展具有许多机遇。如随着社会基层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公益创业组织的“公益性”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6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提出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建设,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引导毕业生从事社区建设工作,并在此过程中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如本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公益创业组织的“创业性”也得到了认可。因而,在近十几年的时间中,公益创业组织的迅猛发展填补了社会服务各领域中的空白。公益创业不仅有助于增加就业机会和解决公共问题,而且对于促进工作一体化和社区的经济发展有重要价值。在中国,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非营利组织(NPO)运营能力的不断增强,大量的公共服务逐渐转由非营利组织提供。但是,受限于中国的制度环境,大多数非营利组织没有明确的法律身份且不能实现资源独立,夹缝求生。而公益组织向着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演进,即通过盈利业务的操作创造社会价值。多项研究表明,公益创业组织成功的关键除了取决于组织内部有效的领导、管理、业务规划、创新的产品或服务之外,组织外部的宏观环境以及行业结构也至关重要。目前,公益创业组织的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双重管理体制限制公益创业组织的创立和发展

(1)双重管理体制是公民自发成立的“草根”公益创业获得合法身份的最大困境。这种管理体制无形中使公益创业处于职能机构的控制下,导致了公益创业的合法困境。合法困境主要是指双重管理造成了很大数量“草根”公益创业无法合法注册,进而在接受捐赠、会计制度、税收、购买服务和其他政策上均面临问题。

(2)双重管理体制加重了合法登记公益创业的政治色彩。能够合法登记注册的某些公益创业与政府存在着关系,主管单位对其同意挂靠的公益创业的态度是支持同时干预,形成了隐形的上下级关系。

(3)双重管理体制造成了公益创业监管乏力的事实。现有的管理制度实际上是一种重登记、轻管理、轻执法的做法,注重对入口的管理,放松对日常过程的管理,且对公益创业缺少社会监督,导致管理上的困境,不利于公益创业的发展。

(二)法律与政策的缺失

当前,我国关于公益组织管理的一些法律政策主要是针对传统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虽然我国陆续制定了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管理条例,但在公益创业这一新领域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制。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现行的有关公益的政策与法律已无法跟上全球化及网络时代公益事业发展的步伐。首先,我国现有的法律没有解决公益创业组织的法律地位问题。比如,有的私募基金等多数中国非营利组织(NPO)都没有一张“合法”的身份证。无法向公众募集资金。同时,我国对非营利组织实行双重管理。双重管理体制的这一弊端,不仅限制了公民结社自由的权利,也使公益创业组织减少了民间性和活动的自主性。其次,公益创业组织的法律责任不明确,使得公益创业在起步和发展的过程中规避法律责任,且得不到有效的社会监督。导致公益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偏离航向”。公益创业组织内部管理的有关法规、制度也不健全,对组织的税收、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均缺乏系统完善的法律规定。最后,政府对公益创业组织的政策目标定位不够明确,扶持力度不够,导致措施落实不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公益创业组织的进一步发展。

(三)公益创业组织利益相关方管理缺失

资金是组织的生命线,然而相当一部分公益创业资金严重不足,无法开展正常的活动。其中有不少组织为了维持生存发展,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与其自身业务不相干的经营性活动或者违法活动。资金、人才等资源不足之所以制约组织的发展,除了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度环境与社会文化方面的限制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公益创业自身的能力不足。中国的公益创业一般来说规模比较小,资金筹措能力比较低,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也就比较弱,加上组织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不民主,又缺乏评价体制,很难得到社会的认可,不能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除组织自身外,公益创业组织涉及政府、企业组织、创业项目的直接受益者、社会公众等广泛的利益相关方。公益创业组织应该对社会中与该组织利益相关的群体负责,同时也必须得到利益相关方的认同和支持,并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评价和监督,才能保证组织的健康发展。组织可以积极回应广泛的社会利益,协调和解决不同利益相关者间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从而制定更准确的组织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目前,我国的公益创业组织由于其项目化运作的短期性特点,在运作过程中利益相关方较少参与其管理过程,利益相关方管理的缺失不利于公益创业组织准确及时回应社会需求,不利于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获取更大的社会支持,也弱化了利益相关方的评价和监督功能。

(四)缺乏有效的组织内部管理模式,公益人才缺口较大

公益创业组织要生存和发展,必须努力建立一种科学运作的管理模式。公益创业组织往往缺乏有效的内部组织结构,缺乏有效的职权分配与制约机制。目前,项目化的运作方式使得绝大多数大学生公益创业组织内部并没有独立运行的决策部门、执行部门与监督部门。容易造成组织失灵,最终导致背离组织目标与使命。公益创业组织对外公开信息极少,组织内部也没有监察部门,无法起到监督作用。除此之外,组织缺乏在用人制度、内部激励、绩效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影响了组织在高校中吸引优秀、有能力的大学生。缺少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也导致无法及时发现内部管理的漏洞。

一是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公益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立法滞后,仅仅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公益创业从业人员保障相关的规章制度等也不尽完善。公益创业的人员编制、职称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税收减免、收费许可等方面也缺乏完善的、相配套的法规与政策,使得多数公益创业的队伍不稳定,缺少应有的活力。

二是人才总量和结构无法满足公益创业发展需要。公益创业工作人员主要分为专职从事公益创业工作的人员、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三类。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公益创业专职人员较少,人才总量明显不足,无法满足公益创业服务社会管理的需求。

三是社会环境不利于人才在公益创业的聚集。对公益创业的关注缺乏和作用认识不到位等造成社会对其行业从业人员不了解、不认可,外界对公益创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声望评价也不够高。从薪资待遇方面来说,低薪问题成为大多公益创业从业人员面临的现实困境。南都公益基金会、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等联合发布的《中国公益人才发展现状及需求要求调研报告》显示,大部分非政府组织从业者薪资收入低,非政府组织从业者表示工作强度非常大或比较大,这就会影响他们的工作热情和人才队伍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一方面我国的公益创业活动蓬勃发展,并呈现出内容多样化、区域分布集中化、组织形式项目化的特点;另一方面公信度不够、社会支持不足、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也日益凸显。这既有社会创业活动发起人对公益创业的宗旨与使命不清晰,对公益创业组织的性质、特点和运作方式认识不到位的原因;也与外部社会环境、监督机制、利益相关者协同机制不完善有关,但最本质的原因在于公益创业组织缺乏有效的内部及外部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