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资料4-1】
历次降息影响股市、债市情况见表4-1。
表4-1 历次降息影响股市、债市情况
(续表)
资料来源:中央银行历次降息公告,对债市的影响根据交易所行情计算。
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化是决定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它一方面影响着债券二级市场的价格,存款利率下调,则债券价格就上升;另一方面,它也直接决定者债券发行的价格。2004年开始,随着我国负利率时代的来临,在银行存款升息预期的刺激下,按原有存款利率制定的国债发行利率相对较低,特别是中长期债券,从而使得购买该类债券的风险增大,所以,出现了债券发行流标的现象。
发行利率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固定利率,即国债票面利率维持不变;二是浮动利率,即国债利率随市场利率变动而变动。
(二)发行价格
一般来说,国债发行有平价、溢价、折价三种不同形式。采取何种发行价格形式,除了国债期限这一既定条件外,关键还取决于国债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异。发行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发行价格=(票面金额+票面金额×发行利率×期限)÷(1+市场利率×期限)
(1)平价发行,指按国债的发行价格与国债票面金额相等。政府按票面金额取得收入,到期按票面金额还本,国债发行收入与偿还本金支出相等。在市场化发行情况下,当市场利率与国债票面利率不一致时,平价发行会使发行者承担高利率成本,出现国债销售不畅。
(2)溢价发行,是指国债发行价格高于国债票面金额。政府按高于票面金额的溢价取得收入,到期按票面金额还本,国债发行收入高于偿还本金的支出。国债之所以能够溢价发行,是因为国债票面利率定得较高,超过市场利率。于是,国债就成为供不应求的投资品,这样其发行价格可望提高,直至其收益率与市场利率基本一致时为止。
(3)折价发行,是指国债发行价格低于国债票面金额。政府按低于票面金额的折价取得收入,到期按票面金额还本,国债发行收入低于偿还本金的支出。折价发行,可能是由于一开始国债票面利率定得太低,引起国债销售不畅,于是降低发行价格才能完成发行任务。
(三)国债发行方式
国债可以采用公募和私募两种方式发行。公募是指中央财政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国债。私募是指中央财政不公开发行国债,只是向少数投资者发行。少数投资者通常是资产雄厚的大金融机构、大企业。私募受发行对象的限制,国债推销数额不大,但购买者集中,一次性购买量较大。当政府需要通过国债将某些特定主体的国民收入集中到财政手中时,用私募方式最为有效。现代经济国家大都采取公募方式,因为它体现了开放性、市场性原则,通过众多投资者的市场选择,达到社会资金的合理配置,为国债良性循环创造了条件。
公募发行方式又分为直接公募发行与间接公募发行。直接公募发行是指中央财政直接向投资者推销国债。但其发行成本较高,只有在国债品种比较单一时适用。间接公募发行就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参与推销国债,具体有承购包销、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
(1)承购包销,是指中央财政和承购包销团签订承购包销合同销售国债,由承销人向投资者分销,未能售出的余额由承销人自行认购。这种方法通过承销合同确定发行者和承销人的权利和义务,两者具有平等的关系,承销团承担推销的风险。承购包销团由商业银行、信贷机构和证券商组成,确定一家主干事、若干家副主干事和几十家一般干事,主干事承担有限责任。政府与承购包销团协商决定发行价格,讨价还价的结果往往是一个接近市场供求状况的利率水平。承购包销团在确定承销份额上,可采用固定份额和变动份额两种。固定份额方法适用于金融体制比较稳定的情况,承销人对自己应承担的份额心中有数,有利于及早安排资金。变动份额方法适用于金融体制变动较大时,承销人可根据情况灵活变动资金。
(2)公开招标,是由发行人提出含有国债发行条件和所需费用的标的,向投标人发标,投标人直接竞价,然后发行人根据竞价结果发行国债。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价格或利率是由市场供求状况决定的,体现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根据所竞标的的不同,分为价格投标和利率投标。价格投标是指国债的利率与票面价格之间的联系固定不变,投标人根据固定利率对未来金融市场利率变化的预期加以投标,投标价格可低于面值,也可高于面值。招标人将投标结果按其价格高低排列确定中标者,依次配售,售完为止。若中标者的认购额超过了预定发行规模,则按比例配售。所有中标者根据各自不同的投标价格购买国债,这种方式称为“第一价格招标”(美国式招标),最有把握中标的是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但易产生垄断招标;反之,所有中标者都按统一价格购买国债,这种方式称为“第二价格招标”(荷兰式招标),最有把握中标的仍是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但其认购价格接近市场价格水平,削弱了少数投标人垄断市场的积极性。利率招标即发行人只确定发行规模和票面价格,发行利率由投资者投标确定。发行人以投标人报出的最高利率作为国债的发行利率,从报出的最低利率开始依次选定投资认购额,直至售完预定发行数额。如果中标人以某一利率中标,其认购额超过了预定发行规模的,按比例配售。利率招标对所有中标人都按统一利率发行。根据报价竞争性的不同,又可分为竞争性投标和非竞争性投标。前者是由投标人竞争报价,后者投标人只对认购限额投标,不报价格和利率,在招标结束后,非竞争性投标人首先以统一利率购买,然后是竞争性投标人购买。
(3)公开拍卖,是指在拍卖市场上按照例行的经营性拍卖方法和程序,由发行人公开向投资者拍卖国债。公开拍卖完全由市场决定国债发行价格与利率。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皆采用这种方式。根据叫卖顺序的不同分为公开叫卖升序排列和公开叫卖降序排列。公开叫卖升序排列是指拍卖人按照不断上升的价格顺序向一组投标人招标,在拍卖过程中,当报出第一价格时,有关投标人报出其认购数额,招标人公布全部需求数量,然后不断提高价格,继续公布各个价格的需求数量,直到全部需求小于招标数额为止。当达到这一点时,招标人可以确认前次价格是完成全部发行的最高价格。公开叫卖降序排列是指拍卖人按不断降低的价格顺序报价,国债以逐渐降低的价格出售,直到全部需求小于招标数额为止。公开拍卖方式能使信息交流更为畅通,投标人易于知道国债的公认价值,避免成功投标人总是吃亏的不正常现象。
(四)国债的偿还方法
国债的偿还方法是指近期偿还国债本金与支付利息。其中,还本通常是政府按照债券面额偿还;付息则是按期按条件支付。国债的偿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次偿还法,即政府对定期发行的国债,在债券到期后一次还本付息的方法。
购销偿还法,指政府按市场价格在国债流通市场上买入国债而销售债务的方法。实践中,这种方法多以短期的上市国债为主。
调换偿还法,指政府发行新国债来换回国债持有者手中的旧国债而注销债务的方法。对于政府而言,它的债务数量并没有减少,只是债务期限延长了而已。对于投资者而言,其债权人的地位未变,增加的只是新债权。
比例偿还法,指政府在国债的偿还期内,对所有国债债券号码进行抽签确定的每年按一定比例轮流分次偿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