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政政策目标

二、财政政策目标

财政政策目标是指政府制定和实施财政政策所要达到的预期目的。财政政策目标可以是一元的,也可以是多元的。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财政政策目标往往不止一个,而是由多重目标构成的体系。诸多目标在方向上可能一致,也可能有矛盾,这就要求政府根据不同历史时期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政策目标的选择上有所侧重和协调。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目标概括起来主要包括:

(一)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是指一个国家商品与劳务产出的增长以及相应供给能力的增长,一般采用国民生产总值扣除价格变动因素后的年增长率来测定。当前,经济增长是世界各国政府均在追求的重要目标。我国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大国,经济增长是实现其他一切目标的基础,因此,这一目标应作为我国财政政策的首选目标。

(二)价格总水平的相对稳定

价格总水平的稳定是经济稳定的标志,因此它成为多数国家政府追求的一个目标。所谓价格总水平的相对稳定,不是指冻结物价,而是把物价总水平的波动约束在经济稳定发展可容纳的空间内,即避免和抑制恶性通货膨胀。稳定物价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共同目标,从政策传导机制看,货币政策在这方面发挥作用更直接有力,而在财政政策方面相对较弱,因此,这一目标应该作为货币政策的首选目标,作为财政政策的次选目标,财政政策应配合货币政策实施。

(三)收入合理分配

收入合理分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经济稳定与发展的关键因素。市场经济奉行的是按要素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的原则,它虽能调动积极性,但也能带来收入分配的悬殊差别。为了解决收入分配上的矛盾,需要政府在按要素贡献的基础上实行再调节,通过财政收入再分配政策实现社会公平分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