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的金融机构体系

一、中国早期的金融机构体系

中国早期的金融体系同西方一样,是从银行体系开始的。当西方国家先后建立起现代银行体系时,中国信用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依旧是高利贷性质的票号和钱庄。直到1845年在中国才出现第一家新式银行,而且是一家外国银行,即英国开设的丽如银行(后改称东方银行)。从这以后至19世纪末,一些外国银行相继到中国设立一批分行。这些银行除经营中国的对外结算和进出口信贷乃至发行银行券外,后来更主要的是经营对中国的奴役性贷款,并进而攫取了很多控制中国财政经济命脉的特权。清政府基于财政需要,于1897年成立了中国通商银行,这是中国自办的第一家银行,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现代银行信用事业的开始。1904年成立了官商合办的户部银行;1907年设立了交通银行,亦为官商合办性质。与此同时,一些股份集资或私人独资兴办的较典型的民族资本商业银行也开始建立。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以后的几年,随着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中国的私人银行业有了一个发展较快的过程,仅在1912—1927年间就新设立了18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