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信用的主要形式
随着国际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扩大,国际信用的形式越来越多样。但是综合来说,其主要形式有:出口信贷、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国际资本市场业务、直接投资和国际租赁等。
(一)出口信贷
出口国政府为支持和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通过提供利息补贴和信贷担保的方式,鼓励本国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提供的中长期信贷。其主要特点有:(1)附有采购限制,只有用于购买贷款国的产品,而且都与具体的出口项目相联系;(2)贷款利率低于国际资本市场利率,利差由贷款国政府补贴;(3)属于中长期信贷,期限一般为5—8.5年,最长不超过10年。
出口信贷的具体形式分为出口买方信贷和出口卖方信贷。
出口买方信贷是出口国政府支持出口方银行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商银行提供信贷支持,以供进口商购买技术和设备,并支付有关费用。出口买方信贷一般由出口国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供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出口买方信贷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出口商银行将贷款发放给进口商银行,再由进口商银行转贷给进口商;二是由出口商银行直接贷款给进口商,由进口商银行出具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贸易合同金额的80%—85%。贷款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10年。
出口卖方信贷是出口方银行向该国出口商提供的商业贷款。出口商(卖方)以此贷款为垫付资金,允许进口商(买方)赊购自己的产品和设备。出口商(卖方)一般将利息等资金成本费用计入出口货价中,将贷款成本转移给进口商(买方)。卖方信贷实际上是出口厂商由出口方银行取得中、长期贷款后,再向进口方提供的一种商业信用。
(二)国际商业银行贷款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是指借款人为支持某一项目,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外国银行借入资金。外国银行既包括资金雄厚的大银行,也包括中小银行及银行的金融机构。其特点是:(1)贷款利率按国际金融市场利率计算,利率水平较高;(2)贷款可以自由使用,一般不受贷款银行的限制;(3)贷款方式灵活,手续相对简便;(4)资金供应充沛,允许借款人选用各种货币。
(三)政府贷款
政府贷款是指一个国家政府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向另一个国家政府提供的、具有经济援助性质的优惠贷款。政府贷款建立在国与国之间良好的政治经济关系基础之上,它是配合外交活动的一种重要经济手段。
(四)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是指国际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向借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提供的优惠性国际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贷款人不仅限于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如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即世界银行集团);而且包括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如亚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国际投资银行等。从形式上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属于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但从内容上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成员国的资金提供具有特定的性质,其贷款对象仅限于成员国的政府机构,其贷款用途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国国际收支的暂时失衡,其贷款程序采取成员国申请获准后的提款形式,该项资金提取无须签署贷款协议,而适用《基金协定》的规定。
(五)国际资本市场业务
国际资本市场是指国际金融市场中,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资金交易活动所形成的市场。国际资本市场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国际银行中长期信贷市场。它是指由一个国家的一家商业银行,或者一个国家(多个国家)的多家商业银行组成的贷款银团,向另一个国家银行、政府或者企业等借款人提供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是国际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国际债券市场。它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为筹措外币资金在国外发行的以外币计值的债券。
(3)国际股票市场。它是指在国际范围内发行并交易股票的场所或网络
国际资本市场业务是指发生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相关业务。
(六)国际租赁
又称租赁贸易或租赁信贷,也称为国际金融租赁或购买性租赁。是指出租人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将设备等物品较长期地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其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租人缴纳租金,租赁期满后租赁物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