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券流通市场
证券流通市场是指买卖已发行证券的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次级市场。由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组成。是已发行的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场所。
(一)证券流通市场的构成
证券流通市场一般分为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场和场外市场。证券交易所是一种有组织、有固定场所和有一套严密管理制度的证券交易市场。场外市场是一种组织松散、无固定交易场所和较难管理的证券市场。前者有时亦称为有形的证券市场,后者则称为无形的证券市场。除此之外,尚有所谓的第三市场和第四市场。
1.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也是集中交易制度下证券市场的组织者和一线监管者。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法人。与证券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不同。证券交易所本身并不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只是为证券交易提供场所和各项服务,并履行对证券交易的监管职能。
在我国有四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最早的证券交易所是1613年成立的荷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中国最早的证券交易所是1905年设立的“上海众业公所”。新中国成立后,一度取消了证券交易。1990—1991年,上海和深圳相继设立证券交易所。
从组织形式上看,国际上的证券交易所可分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以会员协会形式成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主要由证券商组成。只有会员及享有特许权的经纪人,才有资格在交易所中进行交易。我国法规规定,证券交易所必须是会员制的事业法人,目前我国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都实行会员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以盈利为目的、它是由各类出资人共同投资入股建立起来的公司法人。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对在本所内的证券交易负有担保责任,必须设有赔偿基金。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商及其股东,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董事、监事或经理,以保证交易所经营者与交易参与者的分离。瑞士的日内瓦证券交易所、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都是公司制。
一般来讲,作为证券市场的组织者,证券交易所具有以下几个功能:
(1)提供证券交易场所。由于这一市场的存在,证券买卖双方有集中的交易场所,可以随时把所持有的证券转移变现,保证证券流通的持续不断进行。
(2)形成与公告价格。在交易所内完成的证券交易形成了各种证券的价格,由于证券的买卖是集中、公开进行的。采用双边竞价的方式达成交易,其价格在理论水平上是近似公平与合理的,这种价格及时向社会公告,并被作为各种相关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3)集中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投资。随着交易所上中股票的日趋增多,成交数量日益增大,可以将极为广泛的资金吸引到股票投资上来,为企业发展提供所需资金。
(4)引导投资的合理流向。交易所为资金的自由流动提供了方便,并通过每天公布的行情和上市公司信息,反映证券发行公司的获利能力与发展情况。使社会资金向最需要和最有利的方向流动。
2.场外市场
场外交易指非上市或上市的证券,不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而是私下以高于或低于供销会上规定的价格或附有其他条件(如搭配次货、以物易物等)的价格达成的交易,又称“店头交易”或“柜台交易”。 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最大的区别在于,场内市场是有标准的合约并被监管,而场外交易往往只是交易双方私下的协定,而正是因为不透明,场外市场在本轮金融危机中成了众矢之的。但很多金融业人士认为场外交易的存在加强了证券的变现性,还是有其存在的必要的。我国的场外市场主要由金融市场报价、信息和交易系统(NETS)与全国证券自动报价系统(STAQ)组成。
3.第三市场
第三市场是非交易所会员在交易所以外从事大笔的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交易而形成的市场。换言之,是已上市却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交易的股票买卖市场。它与其他场外市场的区别在于第三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而其他场外交易市场则是从事未上市的股票在交易所以外交易。第三市场并无固定交易场所,场外交易商收取的佣金是通过磋商来确定的,因而使同样的股票在第三市场交易比在股票交易所的佣金要便宜一半,所以它一度发展得很迅速。
4.第四市场
许多机构大投资者,进行上市股票和其他证券的交易,完全撇开经纪商和交易所,直接与对方联系,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证券交易,形成了第四市场。该市场的交易方式较多。有时买卖双方通过电话、电报、电传等现代通信工具直接联系,有时也通过交易商达成交易的交易则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协商成交。利用第四市场进行证券交易,可以避免暴露投资者的经营方针、策略和目标,避免大宗证券交易对证券行市的影响,稳定证券交易价格,还可以使投资者节省大量交易费用和佣金。
(二)证券流通的程序
证券交易程序是在证券交易市场买进或者卖出证券的具体步骤。在不同的证券交易市场以及不同的证券商参加的证券交易关系中,证券交易程序不尽相同,但由证券经纪商参加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程序最具有代表性,主要分开户、委托、成交、交割和过户等步骤。
1.开立证券账户和开立资金账户
投资者欲进行证券交易,首先要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用来记载投资者所持有的证券种类、数量和相应的变动情况,资金账户则用来记载和反应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货币收付和结存数额。上交所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深交所实行托管券商制度。
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后,投资者买卖证券所涉及的证券、资金变化就会从相应的账户中得到反应。例如,某投资者买入甲股票1000股,包括股票价格和交易税费的总额用为10 000元,则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上就会增加甲股票1000股,资金账户上就会减少10 000元。
2.交易委托
在证券交易市场,投资者买卖证券是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办理的,而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来进行,换而言之,投资者需要通过经纪商的代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向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证券的指令,称为“委托”。开户后,投资者就可以在证券营业部办理证券委托卖。
证券经纪商接到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后,首先要对投资者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经纪商要将投资者委托指令的内容传送到证券交易所进行撮合。这一过程称为“委托的执行”,也成为“申报”或“报盘”。
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中接受报价的方式主要有口头报价、书面报价和电脑报价三种。采用口头报价方式时,证券公司的场内交易员接到交易指令后,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易台前或者指定的区域,用口头方式喊出自己的买价或者卖价,同时辅以手势,直至成交。而在书面报价情况下,交易员将证券买卖要求以书面形式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然后按规定的竞价交易原则撮合成交。电脑报价则是指证券公司通过计算机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买卖申报,其做法是:证券公司将买卖指令输入计算机终端,并通过计算机系统传给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交易系统接收后即进行配对处理。若买卖双方有合适的价格和数量,交易系统便自动撮合成交。目前,我国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均采用电脑报价方式。
3.竞价成交
竞价成交按照一定的竞争规则进行,其核心内容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是在买进证券时,较高的买进价格申报优先于较低的买进价格申报;卖出证券时,较低的卖出价格申报优先于较高的卖出价格申报。时间优先原则要求当存在若干相同价格申报时,应当由最早提出该价格申报的一方成交。即同价位申报,按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我国证券交易所有两种竞价方式,即在每日开盘前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在开盘后的交易时间里采用连续竞价方式。
4.股权登记,证券存管、清算交割交收
清算是为了减少证券和价款的交割数量,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每一个营业日成交的证券与价款分别予以轧抵,计算证券和资金的应收或应付净额的处理过程。通过对同一证券经纪上的同一种证券的买与卖进行冲抵清算,确定应当交割的证券数量和价款数额,以便于按照“净额交收”的原则办理证券和价款的交割。
(三)证券价格及其指数
1.证券价格
证券价格又称证券行市,指证券市场上买卖证券的价格。这个价格与证券的票面金额不同。证券价格中,债券价格受影响因素较少,所以债券价格变动不大,而股票价格受影响因素较多,所以股票价格波动很大。因此,我们以股票价格的波动为例,分析影响证券价格变动的因素。影响股票价格最重要的因素是供求关系,还有下列因素影响到公司的股票价格。
(1)公司经营状况。公司经营管理得好,公司盈利增加,给投资者带来的回报也就增加,从而投资者愿意认购公司股票,股票价格上涨。公司经状况的好坏,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查:
公司资产净值。资产净值又称净资产是公司现有的实际资产,是总资产减去总负债的净值。当公司净值增加时股价上涨,反之股价下跌。
盈利水平。公司的盈利与否是影响股价的基本素质之一。
公司的持续增能力。在当年税后利润确定的前提下,公司的经营能力具有可持续发展性,则公司未来的利润就能够保持持续增长或稳定经营,公司股票的市场表现也就越好。
销售收入。如果一个公司的销售增加,说明公司销售能力增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将使利润增加股价也随之上涨。
除此以,公司的派息政策、股票分割、增资和减资、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化、主要经营者更替、公司改组和合并、意外灾害等都可能给公司股价带来影响。
(2)宏观经济因素。宏观经济水平和状况是影响股价的重要因素,而且波及面广、干扰程度深、作用机制复杂和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其主要包括经济增长、经济周期循环、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市场利率、通货膨胀、汇率变化、国际收支状况等等,这些诸多综合因素都会对股价造成上涨或下跌影响。
(3)政治因素。政治因素对股价的影响很大,往往很难预料,主要有:战争、政权更迭、国家重大经济政策调整、国际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等。
(4)心理因素。心理因素主要是投资者的盲从跟风,忽视一些潜在的不利因素,而且在二级市场中会有意无意夸大道听途说的有利因素,脱离上市公司的实际业绩的操作抛卖股票,从而引起股价的波动。
(5)稳定市场的政策与制度安排。主要是指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以平抑股价过度波动、投机,或严重违法行为。
(6)人为操纵因素。人为操纵往往会引起股价短期的剧烈波动。这种人为操纵会影响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旦查明,操纵者会受到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
2.证券价格指数
证券价格的变动一般用证券价格指数加以反映。股票价格指数是以选定的某一时点为基期,以计算期股价与基期股价相比,用来表示股票价格水平及变动的一种相对数,单位是“点”。目前,我国公布的指数有上海股价指数和深圳股价指数两种。世界著名的股票价格指数主要有道—琼斯股价平均指数、标准普尔500种股票指数、香港恒生指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