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用形式
信用作为一种借贷行为,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所谓信用形式,就是表现借贷关系特征的形式。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信用形式也表现得多种多样。这里,我们仅介绍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和消费信用等几种主要的信用形式。
(一)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以商品形式提供的信用,典型的商业信用方式包括企业间赊销商品或预付货款,商业信用是现代经济中最基本的信用形式之一,是整个信用制度的基础。
1.商业信用的特点
(1)商业信用的主体是厂商。
(2)商业信用的客体是商品资本。商业信用提供的不是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而是处于资本循环过程中最后一个阶段上的必须转化为货币形态的商品资本。
(3)商业信用与产业资本的动态一致。商业信用是和处于再生产过程中的商品资本的运动结合在一起的,所以,它在资本主义再生产周期的各个阶段上和产业资本的动态是一致的:在繁荣阶段,商业信用会随着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及产业资本的扩大而扩张;在衰退阶段,商业信用又会随着生产和流通的削减及产业资本的收缩而萎缩。
2.商业信用的局限性
一方面,商业信用对加速资本的循环和周转,最大限度利用产业资本和节约商业资本,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一方面也存在种种不足,表现在:
(1)商业信用的规模有限。商业信用的规模只局限于提供这种信用的厂商所拥有的资本额。
(2)商业信用有严格的方向性。商业信用往往是生产生产资料的部门向需要这种生产资料的部门提供,而不能相反。这种方向上的局限性是由商品使用价值的特定用途决定的。
(3)商业信用容易形成社会债务链。在经营者有方向的互相提供信用的过程中,形成了连环债务关系,其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很容易影响整个链条,严重时可引发社会经济危机。
由于商业信用存在着上述局限性,因此,它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于是,在此基础上出现了银行信用。
(二)银行信用
银行信用是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这种信用是银行通过信用方式,将再生产过程中游离出来的暂时闲置货币资金以及社会上的其他游离资金集中起来,以货币形式贷给需要补充资金的企业,以保证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银行信用是商业信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更高层次信用形式,它是整个信用制度的主导与核心。其基本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
(1)银行信用的主体与商业信用不同。银行信用债权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债务人是职能资本家。这克服了商业信用在方向上的限制。
(2)银行信用是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信用。银行贷放出去的已不是在产业资本循环过程中的商品资本,而是从产业资本循环中游离出来的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即借贷资本,它克服了商业信用在规模和数量上的局限性,因而具有规模大、范围广的特点。
(3)银行信用期限灵活。银行既可以提供短期信用,又可以提供长期信用。
(4)银行信用具有广泛的接受性。银行相对来说是信誉最好的信用机构,它的债权债务凭证具有较强的可接受性。
此外,银行信用还具有间接性,风险小,银行信用的动态和产业资本的动态不一致的特点。
(三)国家信用
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债务人,为政府筹集资金的一种借贷关系。其形式是国债。 国家信用有三个明显的特点:
(1)国家信用的债务人是国家或政府。相应的债权人是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国家信用是调节政府收支不平衡的手段,是弥补财政赤字的重要渠道。一般政府收支不平衡可以通过三条渠道来解决,一是增税,二是货币发行,三是举债。增税立方程序复杂,且容易引起不满,增发货币容易引发通货膨胀,相对而言债券形式是最好的方法。
(3)国家信用是调节经济、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国家可以通过发行国债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中央银行也可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调节金融市场上的货币资金供求。
(四)消费信用
消费信用是指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利用赊销和分期付款等方式推销耐用消费品或房屋等对消费者提供的信用。消费信用的存在是社会生产发展和人们消费结构变化的客观要求。主要形式有:
(1)企业直接以赊销的方式,特别是分期付款的赊销方式,对顾客提供信用。
(2)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直接贷款给个人用以购买耐用消费品、住房以及支付旅游等费用。
(3)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个人提供信用卡,客户只需持信用卡,便可以在接受该种信用卡的商店购买商品,定期与银行结账等等。
消费信用的发展,使消费者能提前享受现时尚无力购买的消费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促进消费商品的生产与销售,甚至促进经济的增长。但是,消费信用的发展也容易引起消费的过度膨胀,如果生产扩张能力有限,则会加剧市场供求紧张状态,为经济增加了不稳定的因素。尤其在经济萧条时,贷者和借者都会减少借贷数额,使商品销售更加困难,从而使经济更加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