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采购制度

三、政府采购制度

(一)政府采购及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的需要,或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需要,以法定的方法、方式和程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并具有政策性、公平性、守法性和社会责任性等一般特点。

政府采购制度是在长期的政府采购实践中形成的旨在管理政策采购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和惯例,其表现形式是一个国家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和惯例。政府采购制度包括采购政策、采购方法和程序、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政府采购的救济制度等。

(二)政府采购制度的渊源

政府采购制度最早形成于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国家。1782年,英国政府首先设立文具公用局,作为特别负责政府部门所需办公用品采购的机构,该局以后发展为物资供应部,专门采购政府各部所需物资。美国联邦政府的采购历史可以追溯到1792年。西方国家政府采购制度可以说是起源于自由市场经济时期,但完整意义上的政府采购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与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干预经济的其他政策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

政府采购制度具有公开、公平、竞争性的特征。公开竞争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石,它体现了公平的原则,通过竞争,政府能买到具有最佳价格和性能的物品和劳务,节约财政资金,使公民缴纳的税金产生最大的效益,又体现了效率原则。

政府采购制度在各国的经济管理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发达国家的政府采购占GDP的比率较高,一般为10%—20%,如美国为20%,欧盟为15%—20%,日本为10%,东南亚国家大体在5%左右。

(三)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的转轨时期,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讲究效益原则要求使社会资源得到有效的合理配置。建立政府采购制度要保证政府的采购行为实现效益最大化,同时在公平竞争的市场中进行,增加了政府行为的透明度。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政府是国内最大的单一消费者,政府采购的数量、品种和频率,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建立政府采购制度,使政府行为规范化、法制化,既能较好地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又能弥补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

(2)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政府采购大多以招标的方式进行,增加了采购的透明度,通常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下,以最低价格成交。这一方面节约了财政资金,另一方面由于实行政府采购的基础工作是要对各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现有的资产存量进行摸底清查,建立资产档案,各单位无权自行调剂、报废和变卖,既可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又可避免重复购置,节约财政资金。

(3)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改革财政支出方式的需要。建立政府采购制度通过改革财政支出方式,对部分财政购买性支出实现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相结合,能够更好地监督、控制财政资金的使用。因为政府采购是由政府委托专职部门实施的、专职部门根据政府各职能部门、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其所需的办公用品、车辆设备购置与维护、工程项目、会议用品及服务统一购买,据实发放,由过去的单一的资金拨付制改为资金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的财政支出制度,强化了财政监督管理力度,使政府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4)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防止腐败产生的制度性措施。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增加了政府采购行为的透明度,从根本上杜绝了分散采购、自由采购中的不法行为如以权谋私、吃回扣、请客送礼等现象,在保证采购质量、堵住财政资金流失渠道的同时,又能够从制度上杜绝腐败行为的产生。

(四)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内容

(1)政府采购法规。主要表现为各国分别制定的适合本国国情的《政府采购法》,该项法规主要包括:总则、招标、决议、异议及申诉、履约管理和验收处罚等。

(2)政府采购政策。即政府采购的目的,采购权限划分,采购调控目标的确立,政府采购的范围、程序、原则、方式方法,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3)政府采购程序。即有关购买商品或劳务的政府单位采购计划拟订、审批、采购合同签订、价款确定、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4)政府采购管理。即有关政府采购管理的原则、方式、管理机构、审查机构与仲裁机构的设置、争议与纠纷的协调与解决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