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汇的概念

一、外汇的概念

外汇是开放经济中经常使用的概念,它具有动态的和静态的两种含义。

动态的外汇是国际汇兑的简称,是指一种行为,即把一个国家货币兑换成另一个国家货币,借以清偿国际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性的经营活动。

静态的外汇是指它是一种以外币表示的支付手段,用于国际的结算。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说的外汇是指静态意义上的外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996年4月1日起实施)规定,外汇的具体内容有:

(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和铸币;

(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欧元现已取代欧洲货币单位);

(5)其他外汇资产。

作为外汇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其一是以外国货币表示,其二是可自由兑换。两者缺一不可。例如:美元对中国来说是外汇。因为美元是以美国货币表示的,同时美元又是可以自由兑换的。英镑对英国来说就不是外汇。因为英镑虽然可自由兑换,但英镑对英国来说,不是外国货币。同理,缅甸元对中国来说也不是外汇。因为缅甸元虽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但它不可自由兑换。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资料,目前全世界有45个国家和地区的货币是可自由兑换货币,但主要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是美元、英镑、日元、瑞士法郎、德国马克、法国法郎、加拿大元、港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