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金融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需要迫使金融机构进行多元化改革,使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了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目前我国主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以下几种。
(一)保险公司
当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业务险种达400余种,按保险范围划分,可以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四大类。
1988年以前,我国的保险业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后来,保险市场的主体逐渐增加,例如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加入进来,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业务仍然居于主导地位。
1996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建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保集团),以控股公司的形式对其子公司投资并实施领导、管理和监督。下设三个专业子公司,其中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专门经营各类财产保险业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专门经营长期寿险和短期人身保险业务,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经营系统内部的再保险业务以及集团对外的分出分入业务,并代行国家法定再保险职能。而现有的海外保险机构作为独立的实体直属中保集团,继续经营海外保险业务。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原属交通银行,1995年在分业经营的原则下,与交通银行脱钩,成为独立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1996年,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业务也实行了分账管理。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
1923年,“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在河北香河组建了我国第一家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入股,由入股人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人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中介。农村信用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同时,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信用社存在性质不清、地位不明等问题。从成立到现在一直进行着改革。1996年9月,为了保证中国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保证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农村金融体制的决定》开始进行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钩的工作。目前全国部分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纷纷组建农村信用合作银行。
(三)证券机构
证券机构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
1.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第一家证券公司于1987年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后各省市陆陆续续成立了许多证券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
2.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其主要功能为:提供证券交易场所;形成与公告价格;集中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引导投资的合理流向;制定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提供交易信息;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股票的流动性。
在我国证券交易所有四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中国最早的是1905年设立的“上海众业公所”。新中国成立后,一度取消证券交易。1990年至1991年,上海和深圳相继设立证券交易所。香港第一家证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经纪协会丁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为香港证券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在1961年10月23日成立,于1962年2月9日开始运作。
(四)财务公司
我国的财务公司是应企业集团发展之需,由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人股,向社会募集中长期资金,为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服务的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如中国化工进出口财务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财务公司等。财务公司在业务上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监督和管理,在行政上则受各企业集团领导,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 我国财务公司的业务被限制在本集团内,不得从企业集团之外吸收存款,也不得对非集团单位和个人发放贷款。1987年,我国第一家财务公司——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成立。近20年来,我国已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74家。
(五)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要求,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信托、投资、和其他代理业务,少数确属需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租赁、证券业务和发行一年以上的专项信托受益债券,用于进行有特定对象的贷款和投资,但不准办理银行存款业务。
我国的信托业起源于20世纪初期商品经济较发达的上海。1921年成立的“上海通商信托公司”是我国最早的信托公司。1979年10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组建成立。如今,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已发展成为能够提供金融、投资、贸易等多种服务的综合性经济实体。
(六)邮政储蓄机构
1950年,由于历史原因,当时的邮政储金汇业局被撤销。1986年恢复开办,并相应组建了邮政储汇机构。中国邮政储金汇业局在行政上接受邮电部的领导,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它是以个人为服务对象,以经办储蓄和个人汇兑等负债、结算业务为主的金融中介。2007年3月6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它是在改革邮政储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组建的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依托邮政网络优势,按照公司治理架构和商业银行管理要求,不断丰富业务品种、拓宽营销渠、完善服务功能,成为一家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功能齐全、竞争力强的现代银行。
(七)典当行
典当行是以实物占有权转移的形式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的特殊金融中介。典当行在我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00年以前的东汉时期,甚至更为久远。直到19世纪20年代,在适应工商业和城市发展需要的票号诞生之前,典当行一直在我国传统的金融业中居于重要地位。1987年,消失了30多年的典当行在温州、沈阳等地萌生,随后在全国兴起,对满足社会生活需要,促进非国有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八)资产管理公司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为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目前,我国有4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4月成立,其他三家于1999年10月分别成立。自2007年,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商业化运作,不再局限于只对应收购上述几家银行的不良资产。
(九)融资租赁公司
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起源于1981年4月,最早的租赁公司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形式出现,其原始动机是引进外资。自1981年7月成立的首家由中资组成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到1997年经原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共16家。1997年后,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广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00年关闭)先后退出市场。目前,经过增资扩股后正常经营的金融租赁公司有12家,它们主要从事公交、城建、医疗、航空、IT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