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 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职能和管理范围
为强化对工程建设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原建设部建监[1997]24号文明确了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职能。
(1)根据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对市场主体的服务、监督和管理。
(2)发布工程建设信息,根据工程承发包交易需要发布招标工程项目信息,企业资料信息,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才信息,建筑材料设备信息等。
(3)为承发包双方提供组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和工程承包合同签署等承发包交易活动的场所和相关服务,将管理和服务结合。
(4)集中办理工程建设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