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4  招标文件中标底的编制

5.4.4 招标文件中标底的编制

招标项目需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标底编制后,必须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标底一经审定,应密封保存至开标时,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均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