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  售后服务与质量保证

10.6.1 售后服务与质量保证

中标人是要提供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的。一般招标人也会要求中标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或者在项目质保期过后才能结算全部的工程款项。中标人应提供合同中所承诺的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如果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的执行,则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签约双方在履约期间若发生争执和分歧,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合同签订地或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