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评标方法与评标办法
2025年09月27日
4.1.1 评标方法与评标办法
编制招标文件时,评标方法的选择与评标办法的制订极其重要,会极大地影响中标候选人的排列,并最终影响中标价格和工程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因此,狭义的评标方法只有两种:第一种方法可以称为综合评价法(也有称综合评估法或综合评分法的,本书不严格区分);第二种方法可以称为最低投标价(或评标价)法。
值得注意的是,评标方法与评标办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评标办法的范畴大于评标方法。评标办法通常包括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方法的选择和相应的评标细则、评标程序、评标结果公示、中标人的确定等内容。
评标办法非常重要,是决定某投标人是否中标的关键因素。一些招标人,为了达到明招暗定或虚假招标的目的,除了在资质、资格等方面设定投标准入门槛外,最常见的是在评标办法上搞量身定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