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  招标代理机构的定义与基本条件

12.2.1 招标代理机构的定义与基本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