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4 低报价、高索赔型报价策略的运用
目前,市场上的招标项目以单价合同发包为主,它强调量价分离,即工程量和单价分开,使用过程中是量变价不变。利用设计图样和工程量清单的不够准确有意提出较低的报价,中标后再利用现场与施工图设计的不符与矛盾,进行工程变更与索赔,从而提高造价。这也是一种报价策略。这种策略就是先中标再说,不可经常使用,以免对企业形象和口碑造成损害。为了防止和中标人扯皮、纠缠,现在很多业主和招标人已使用总价包干,避免了低报价、高索赔的风险。
一个有经验的报价者,往往会把报价单中先干项目的单价调高,如进场费、营地设施、土石方工程、基础和结构部分等,而把后干项目的单价调低,即“早收钱”。这样既能保证不影响总标价中标,又使项目早日收回资金,进而使项目资金良性周转,同时还有索赔和防范风险的意义在里面。如果承包商永远处于这种“顺差”状态下,一旦对方违约或出现不可控制的因素,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商手中,随时可向监理或业主发函,提出停止履约和中止合同。当然,这种不平衡报价要有个适当的尺度,一般以调高10%~30%较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