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与练习
1.单项选择题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A.7 B.10 C.20 D.30
(2)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没收收受的财物,处3000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
A.5000 B.10000 C.20000 D.50000
(3)项目审批和核准部门以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 )。
A.通报批评 B.行政记过 C.降级或撤职 D.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 )的罚款。
A.5‰以上10‰以下 B.5%以上10%以下
C.1‰以上5‰以下 D.1%以上5%以下
(5)招标人将公开招标改为邀请招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 )万元以下的罚款。
A.1 B.5 C.0 D.20
2.多项选择题
(1)招标人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或者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可以进行的处罚为( )。
A.责令限期改正 B.处以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C.将直接责任人撤职 D.追究刑事责任
(2)投标人有( )行为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A.以行贿谋取中标 B.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C.串通投标行为使招标人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
D.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 )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A.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B.擅离职守
C.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D.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4)招标人有( )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A.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B.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C.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D.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5)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等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有( )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A.要求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
B.要求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进行公开招标
C.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招标人将其指定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D.非法干涉评标活动,影响中标结果
3.问答题
(1)建筑工程招标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2)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的投诉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3)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进行投诉的方式有哪些?
(4)作为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如何防止投标人恶意投诉?
(5)招标人规避招标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6)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如何认定?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干涉招标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8)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有哪些?
4.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某医院决定投资1亿元,兴建一幢现代化的住院综合楼。其中土建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但招标文件对省内的投标人与省外的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也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该医院委托某造价咨询公司为该项工程编制标底。在2012年10月6日招标公告发出后,共有A、B、C、D、E、F6家省内的建筑单位参加了投标。投标文件规定2012年10月30日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3日举行开标会。其中,E单位在2010年10月30日提交了投标文件,但2012年11月1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标会由该省建委主持。开标会上,招标人公开了某造价咨询公司为其所编制的标底,为4200多万元,而参与投标的A、B、C、D等4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在5200万元以上,与标底相差1000万余元,引起了这些投标人的异议,D投标人临时撤回投标文件以示抗议。A、B、C、D这4家投标单位还向该省建委投诉,称某造价咨询公司擅自更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漏算了多项材料价格。为此,该医院请求省建委对原标底进行复核。2013年1月28日,被指定进行标底复核的省建筑工程造价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拿出了复核报告,证明某造价咨询公司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这4家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复核标底额与原标底额相差近1000万元。
由于问题久拖不决,导致中标书在评标3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为了能早日开工,该院在获得了省建委的同意后,更改了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F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
(1)上述招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2)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3)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4)问题久拖不决时,某医院能否要求重新招标?为什么?
(5)如果重新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该医院赔偿?为什么?
案例二: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开发金额为4000万元的某住宅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发出招标公告后,共有A、B、C、D、E5家施工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13年1月20日上午10时30分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向招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在2013年1月20日,A、B、C、D4家投标单位在上午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上午11时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在上午10时25分,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投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问题:
(1)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2)C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无效?
(3)在通常情况下,废标的条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