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  定义

4.4.1 定义

所谓的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投标人的报价不能低于合理的价格。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时,中标人必须满足两个必要条件:第一,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第二,经评审投标价格为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否则就是不符合要求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