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评价机制,及时评价实践育人效果

(七)健全评价机制,及时评价实践育人效果

对学生的实践活动进行评价是实践育人的重要环节,科学、有效的评价应是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机结合,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有机统一,是及时、全面的评价。

第一,学校要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就评价的目标、方式、主体、评价结果的运用、奖惩等做出规定,建立健全科学、系统、完整的实践育人评价体制和机制,实现实践育人评价有章可循,实现评价的制度化。第二,完善评价方式,实行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机结合,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有机统一,既要对学校、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的数量、次数进行考核,更要关注实践活动开展的质量、成效;既要定时对学校实践育人工作进行结果性评价,又要加强对学校、学生日常实践育人工作的及时督查与指导,以多次评价代替一次评价,以发展性评价代替终结性评价;既看到学生实践报告等成果,也要注意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表现,通过及时地评价反馈,对实践中出现的偏差进行及时的修正。第三,坚持教育者评价、学生自我评价、学生互相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以使评价更全面、准确。第四,建立实践育人的奖惩制度,学校应把教育者组织和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考评结果作为其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对实践走过场、弄虚作假等进行惩戒,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第五,评价内容和形式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既有统一规范的可操作性评价,同时要注意结合不同高校办学定位、学校资源的差异,开展差异化评价,防止“一刀切”带来的实践活动同质化和不符合学生实际特点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