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产教融合的内涵

2.1.2 产教融合的内涵

产教融合中的“产”是指行业、产业;“教”是指教育,这里指职业教育;“融合”一词源于物理学,原指熔成或如熔化那样成为一体,后延伸至心理学领域,指不同个体或不同群体在经过一定的碰撞或接触后,认知、情感或态度倾向融为一体。

“产教融合”一词最早可追溯至1995年。1995年第二期《职业技能培训教学》所刊《加强系统化管理 不断提高生产实习教学质量——江苏无锡市技工学校》一文首次提及“产教融合化”,但当时涉及的内涵比较狭窄,“产”仅仅指产品,“教”则仅仅指实习教学。此后,直至2007年,有学者再次提到“产教融合”概念,但未阐明具体内涵。自那以后,“产教融合”逐渐受到政府部门、学术界和产业界的高度关注。“产教融合”一词正式进入教育部的政策文件是在2013年,随后,与产教融合相关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成果不断涌现。时至今日,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内涵的研究已有一定的基础,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类观点。

第一类观点将产教融合定义为学校与行业或企业在业务上的相互补充关系。以陈年友(2014)等学者为典型代表,认为产教融合是职业院校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而与行业或企业开展的多元合作方式。

第二类观点将产教融合定义为产业与教育两个系统融合而成的有机整体。以杨善江(2014)等学者为代表,认为产教融合就是校企依托各自优势资源,以协同育人为核心所进行的系列教育经济活动的总称。

第三类观点将产教融合定义为一种服务生产的组织形式。以罗汝珍(2016)等学者为代表,认为产教融合是为产业部门提供合格的劳动力的一种组织形式。该观点的特别之处在于提出组建一个新组织来承担学生毕业后能顺利踏上工作岗位的职责,作为连接学校与企业的桥梁。

可见,产教融合是产教结合的深化,是指产业界与职教界在结合点上突出协同的深度与广度,形成校企一体化发展格局,做到产中有教、教中有产,实现职业院校与企业的高度融合。产教融合的本质在于把高职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为目标,以人才培养和企业发展为落脚点,逐步形成助推运行模式、课程体系、资源集成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为高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带来制度保障(徐亦平,2014)。总而言之,产教深度融合表现为职业院校根据产业生产服务要求设置或调整专业,使专业与产业交互融合、协同共进,把职业院校建设成为集人才培育、科学研究、科技服务于一体的产业性经营实体,形成职业院校与行业或企业协同治理的模式。

在具体的产教融合实践中,不少院校也开展了颇有成效的探索,比如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在实践探索中将“产教融合”定义为多元参与主体、多向价值诉求、多个关系形态的联合体,是学校内力与社会外力交互的综合体,提出产教融合“四度”架构体系:政府主导的“向度”、高职教育的“高度”、协同育人的“深度”、社会服务的“宽度”。这个“四度”架构体系指出,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不能单纯地跟着行业或企业走,更重要的是发挥其在行业或企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通过有“为”争得有“位”,真正发挥专业人才培育在产业转型升级进程中的积极助推作用(邱开金,2014)。

本研究基于已有产教融合的概念认知,将其内涵概括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相适配、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相一致、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统一、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融合等方面,最终实现高职教育为区域产业发展输送所需的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目标。产教深度融合实践主要包括专业开设与调整、人才培养模式设计、课程体系架构、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模式与方法创新等方面(贺星岳,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