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提出“校企联动开发课程机制”

3.1.1 提出“校企联动开发课程机制”

2013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作《意见》),从办学体制改革维度提出“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提出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出台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提升行业指导职业教育的能力,建立健全行业或企业参与办学的体制机制,校企联动开发课程机制。《意见》从机制、制度的视角提出产教融合的实施办法,而在具体的落实中已经包含了专业建设的关键要素——课程,即要求建立职业学校与行业或企业联动开发课程的机制。由此可见,课程既是推进产教融合的落脚点,也是专业建设的落脚点,只有依托校企联合开发与建设的课程才能系统反映行业或企业的真实需求,进而实现高职人才培养与行业或企业的无缝对接与融合。